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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震下震上)

  震。亨,震来虩虩,笑言哑哑,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(哑,乌客反。丧,息浪反。)

  “震”,雷声也。雷之用在声,声动而振起乎物也。阴性凝滞而居其所,喜于敛而惮于发,非有心于锢阳,而得其类以凝聚,则遏阳而不受施。于时为春气方萌之际,阳欲起而阴曀于其上,阳不能散见,则聚于一而奋以求出,乃以无所待而骤发。阴愈凝,则阳愈聚以出,故雷恒发于阴云寒雨之下,而将霁,则出之和而不震。其出而有声也,非阳气之声也。两间之见为空虚者,人目力穷于微渺而觉其虚耳,其实则絪缊之和气,充塞而无间。阳气既聚而锐以出,则划破空中絪缊之气。气与气相排荡,以裂而散,于是乎有震之声。凡声,皆气之为也,故雷始从地出,地中无声,而地上有声。阳之锐气,既划裂空中絪缊之气而散之,于是阴阳之怙党以相持者,失其党而相和以施,故动植之物受之以发生而兴起焉。阴曀之日,非无阳也,而近乎地之上,则阴之凝结也为甚。阳出而未及散,因急聚而成形,故或得物如斧如椎者焉,阴急受阳施而成于俄顷者也。万物之生,无不以俄顷之化而成者,人特未之觉尔。故或惊以为异,而不知《震》体之固然也。其或震而杀人物者,当其出之冲也,出不择地,而人之正而吉者,若或佑之而不与相值,此抑天理之自然。阴之受震,和则为祥,乖则戾也。

  此卦二阴凝聚于上,亢而怠于资生。阳之专气,自下达上,破阴而直彻于其藏,以挥散停凝之气,动阴而使不即于康。阴愈聚则阳愈专,阳愈孤则出愈烈,乃造化生物之大权,以威为恩者也,故其象为雷。而凡气运之初拨于乱,人心之始动以兴,治道之立本定而趋时急者,皆肖其德焉。凡此,皆亨道也。不待详其所以亨,而但震动以兴,则阴受震而必惧,阴知戒,则阳亨矣。

  然阴方积而在上,其势不易动也。虽刚直锐往之气无所阻挠,而抑岂恣睢自任者之足以震之哉?固必有竦惕而惟恐不胜之情,则震之来,阴曀也。物无不曀也,阳亦未尝不曀也。乃阳之震阴,非伤阴也,作其惰归,使散蔽固以受交,成资生之用也,则阳之志得,阴之功成,物之生以荣,而“笑言哑哑”,二阴之所以安于上而无忧也。

  凡雷声之所至,其气必摇荡,而物之有心知者必惊。雷之砉然而永者,则闻于百里,其殷殷而短者,不能百里,卦重二《震》,内卦迅起,外卦继之以永,故百里皆惊焉。《震》道之盛者也。“匕”,以升肉于鼎而载之俎。“鬯”,秬黍酿酒以和郁而灌者。天子、诸侯祭则亲执匕载牲而奠鬯。“不丧”者,一阳初起,承《乾》而继祚,首出以为人神之主,受天命以奠宗社也。其德则震动恪共生于心,而以振起臣民怠滞之情,交于鬼神,治于民物,莫不奋兴以共赞敉宁也。《震》之为象,德本于此。

  以筮者言之,则时方不宁,而得主以不乱,虽惊惧而必畅遂,当勿忧其可惧之形声,而但自勉于振作。以学《易》者言之,《震》《巽》者,天地大用之几也,君子以之致用;《艮》《兑》者,天地自然融结之定体也,君子以之立体。人莫悲于心死,则非其能动,万善不生,而恶积于不自知。欲相昵,利相困,习气相袭以安,皆重阴凝滞之气,闭人之生理者也。而或以因而任之,恬而安之,谓之为静,以制其心之动,而不使出与物感,则拘守幽暧而丧其神明,偷安以自怡,始于笑言而卒于恐惧,甚哉!致虚守静之说,以害人心至烈也!初动之几,恻隐之心,介然发于未有思、未有为之中,则怠与欲划然分裂,而渐散以退。繇是而羞恶、恭敬、是非之心,怵惕交集,而无一念之敢康,鸡鸣而起,孳孳以集万善,而若将不逮。其情虩虩也,则其福笑言也,其及者远也,则其所守者定也。王道尽于无逸,圣学审于研几。《震》之为用,贤智所以日进于高明,愚不肖所以救牿亡而违禽兽,非《艮》之徒劳而仅免于咎者所可匹矣。

  《彖》曰:震亨。

  《本义》云“《震》有亨道”,是也。天下之能亨者,未有不自震得,而不震则必不足以自亨也。

  “震来虩虩”,恐致福也。“笑言哑哑”,后有则也。

  “恐”者,非有畏于物,使人恐者,亦非威以慑之。但专气以出,惟恐理不胜欲,义不胜利,敬不胜怠,发愤内省,志壹气动,而物自震其德威之道也,有则者,如其震动恪共之初几以行之,自不违于天则。

  “震惊百里”,惊远而惧迩也。

  所惊者及远,而非务远也。惟恐惧之心,不忘于几席户牖之间,自足以震动天下。

 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

  此释“不丧匕鬯”之义。《程传》云:“有脱文。”“出”,言其动而不括也。凡人之情,怠荒退缩,则心之神明闭而不发,自谓能保守其身以保家、保国,不知心一闭塞,则万物交乱于前,利欲乘之,而日以偷窳。惟使此心之几,震动以出,而与民物之理,相为酬酢而不宁,然后中之所主,御万变而所守常定。孟子之以知言养气不动其心者如此。嗣子定阼,而孽邪之党自戢。乃保其国而为人神之主,亦此道也。卦一阳上承二阴,故有主祭之象。

  《象》曰:洊雷震,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
  “洊”,频仍也。君子之震,非立威以加物,亦非张皇纷扰而不宁,乃临深履薄,不忘于心,复时加克治之功,以内省其或失,震于内,非震于外也。内卦始念之忧惕为恐惧,外卦后念之加警为修省,象洊雷之叠至。

  初九,震来虩虩,后笑言哑哑,吉。

  初九为《震》之主,故象占同《彖》。言“后”者,非此爻有笑言之喜,通二、三言之,而初已裕其理也。变亨言“吉”者,此但具吉理,待成卦而后亨通也。

  《震》初与四同,而初“吉”,四“泥”,《艮》三与上同,而三“厉”,上“吉”。盖人心初动之几,天性见端之良能,而动于后者,感物之余,将流于妄。若遏欲闭邪之道,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别为体,则当其始而遽为禁抑,则且绝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,必有非所止而强止之患,逮乎阴柔得中之后,内邪息而外未能纯,乃坚守以止几微之过,乃吉。此《震》《艮》之所以异用也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来虩虩”,恐致福也。“笑言哑哑”,后有则也。

  “后有则”,亦通二、三言之;后之则,初定之矣。

  六二,震来厉,亿丧贝,跻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(丧,息浪反。)

  初六震来者,言其震而来也。二、三震来者,言初之来震乎己也。初与四之震,自震也。四阴之震,为阳所震也。始出之动,几甚锐,“厉”言其严威之相迫也。十万曰“亿”,大也。阴主利,故曰“贝”。阳刚之来,甚锐以严,使阴大丧其所积,而无宁处,远跻于至高之地,以避其锐。以雷言之,出于地上,而驱迫阴气之絪缊者,直上而达于青霄,势所激也。其在人心,一动于有为,而前此之怀来之蕴积者,一旦尽忘而不知其何往,亦此几也。乃以雷言之,既震之余,阳气渐弥漫散人于寥廓,与阴相协,则絪缊之气仍归其所。其在人心,震动之后,天理仍与人情而相得,则日用饮食,声色臭味还得其所欲,而非终于枵寂,以远乎人情。乃若天下治乱之几,当戡乱之始,武威乍用,人民物产必有凋丧,而乱之已戡,则财固可阜,流散者可还复其所,皆“勿逐自得”之象也。逐之,则逆理数之自然,而反丧矣。“七日”,与《复》同。《震》《复》皆阳生之卦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来厉”,乘刚也。

  二居刚柔之冲,首受震焉,故见初之威严,而不无自危之心,然而无庸也。

  六三,震苏苏,震行无眚。

  “苏”,柔草也。“苏苏”,荏苒缓柔之貌。三去初远,情渐懈散,虽受震而犹苏苏,柔而不可驱策也。但所居之位,本刚而居进,则固可以“震行”者。若因震以行,则“无眚”矣。盖震之忽来,在怠缓者,见为意外之眚,而有与震俱动之情,则见其本非眚而勉于行,所谓闻雷霆而不惊也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苏苏”,位不当也。

  位刚而反柔,非能因震而动者也。

  九四,震遂泥。(泥,乃计反。)

  “泥”,滞弱而不能行也。迅雷之出也甚厉,后渐苏苏以缓,及当将散之际,又有爆然之声,而渐以息,不能及远矣。九四,震后复震之象也,不出于地,而震于空,其震既妄,故不能动物而将衰。人心一动,而忽又再动,是私意起而徒使心之不宁。其于事,则汉高帝之困于平城、唐太宗之败于高丽也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遂泥”,未光也。

  动不以诚,私意妄作,而志不光。

  六五,震往来厉,亿无丧,有事。

  前震已往,后震复来,虽若严厉,而威已黩,不能挠散乎阴,而阴可安于尊位,“大无丧”也。乃六五居中,非无能为者,必有所兴作,以尽阴之才,而致于用以见功。不言吉者,视其事之得失而未定也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往来厉”,危行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丧也。

  震而不已,虽无丧而行犹危,居中尽道,而有为以应之,则阴不待丧其积,而自居成物之功矣。

  上六,震索索,视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邻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
  “震索索”,受震而神气消沮也,“矍矍”,惊视貌。上六阴居散位,不能有为,受震而欲妄行,必失措而凶。顾其所受震者,抑有辨矣。上与四合,为外卦之体,躬之震也,初九则其邻也。四之震乃无端之怒,可勿以为惊惧,初之震则君子之德威,不容不竦惕者。能不为四所摇而凛承乎初,则无咎矣。柔而得位,故可不至于“征凶”,而免于咎。四与上,阴阳合体,又有夫妇之象,故曰“婚媾”。不为四动而为初动,故四有相责之言,虽然,可弗恤也。

  《象》曰“震索索”,中未得也。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

  远于阳而无兴起之情,受震而自失,心不能自得矣。“戒”者,君子之以名义相警责,初九严厉,震以其道之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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