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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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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乾下兑上) 夬。扬于王庭,孚号有厉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(号,胡刀反。) 《夬》之为决者,绝而摈之于外,如决水者,不停贮之,决而任其所往,求其无相淹濡,而不复问所以处之也。为卦,阳盛已极,上居天位,下协众志,一阴尚留,而处之于外。阳已席乎安富尊荣,而绝阴于无实之地,以是为刚断之已至矣。乃阴终乘其上而睥睨之,阴固不能忘情乎阳,阳亦岂能泰然处之而不忧,故《爻辞》多忧,而《彖辞》亦危。 阴之为德,在人为小人,为女子,为夷狄,在心则为利,为欲。处女子、小人者,置之于中而闲之,处夷狄者,抑之使下而抚之;若使亢焉化外,而徒摈之以重其怨,则其为忧危之府,必矣。以义制利,以理制欲者,天理即寓于人情之中。天理流行,而声色货利皆从之而正。若恃其性情之刚,遂割弃人情以杜塞之,使不足以行,则处心危,而利欲之乘之也,终因间而复发,二者皆危道也。故统帅群阳以摈一阴,而且进且退,终窒碍而不得坦然以自信焉。 呜呼!天下岂有五阳同力,而不能胜一阴者哉!惟恃其盛而摈之以为不足治,乃不知彼之方逸居于局外,以下窥我之得失也。故三代以下,为王者不治夷狄之说,自以为道胜无忧,而永嘉、靖康,凭陵祸发,垂至于祥兴海上之惨,千古同悲。野火之燎,一爝未灭,乘风而熹,岂在大乎!五王诛武氏,而三思犹蒙王爵,《要典》焚而冯铨犹以故相优游辇下,皆此象也。其在学者,则三月不违之仁,尤当谨非礼于视听言动之著见。伯禹戒舜,罔若丹朱,召公陈《旅獒》,拟之商纣;一私未净,战战栗栗,尤在慎终,可不戒夫!是以知《夬》者,忧危之府也。日之朔,月之望,有薄蚀焉;盛夏之荣,有靡草焉。天地且然,而况于人乎! “扬”者,栩栩自安之貌。宫中曰“庭”,“王庭”,王之后宫也。阴居五之上而当位,虽摈绝之,犹安其所,而乘其后以俯窥也。如是,则群阳相与交孚,以号呼不宁,而见其危矣。危则自治不可不饰,故必“告自邑”,亟内治;则忧群阳之不相下,而必申命以有合也。内治修,则徐而制之,专任能者以建威销萌,可矣。若恃众盛而以即戎,九节度之所以溃于相州也。“利有攸往”,内治得,则率道以行,阴自无号而消沮矣。慎终之道,忧危之吉也。 《彖》曰:夬,决也,刚决柔也。健而说,决而和。(说,弋雪反。) 健故决,说故和。决之不尽,阴得以相说而遂与之和。 “扬于王庭”,柔乘五刚也。 乘刚,故扬扬而自得。阳既盛,五已据天位,柔复乘于其上,忧若在外,实在内也。 “孚号有厉”,其危乃光也。 知其危乃光大,而不与阴为缘。 “告自邑,不利即戎”,所尚乃穷也。 以刚之盛为尚,而恃之以战阴,则穷。 “利有攸往”,刚长乃终也。(长,上声。) 追修其德而不已,道胜于己,阴乃终凶。 《象》曰:泽上于天,夬,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 “泽上于天”,势必下降,《夬》之象也。君子在上,以禄待天下之贤者,无所吝留,取法于此,所繇异于项籍之印刓不与也。然泽者天之泽,禄者天之禄,非君子以市恩而可居之为德者也。有居德之心则骄,而士且不以为德,故忌而戒之。 初九,壮于前趾,往不胜为咎。 初居下位,恃积刚之势,以刚居刚,遽欲前以逼阴,力弱而不相及,不胜必矣。不胜,则阳之锐折,而阴益安据于上,所谓“与于不仁之甚者”也。位未高,道未盛,而欲攻小人,则一不胜而且折入于邪,贾捐之是也。德未充,义未精,而欲遏制人欲,必且激而成乎妄,佛、老是也。皆以壮为咎者也。 《象》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 量其不胜,惟益自强于善则可矣。 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(莫,漠故后。) 九二刚中而居柔位,强于自治而不暇与物竞者也。“惕”者,心之忧也。“号”者,戒群阳使之自治也。上六非二之应,又相去疏远,其有戎心,出于非意,“莫夜”之寇也。害不及己,勿恤焉可矣。卦惟此爻为得,然谨慎自持,而不能恤阴之未去,故《夬》之为卦,决而实不能决也。 《象》曰“有戎勿恤”,得中道也。 以刚居柔,中而得其道矣。道得,则戎不能为之伤,故可勿恤。 九三,壮于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若濡,有愠,无咎。 三与上应,有比匪之嫌;既与为正应,情固不可绝,而外必示之以不屈,则小人且怨,而难及之。周顗之所以杀身,“壮頄”之凶也。以刚居刚,志非合污,则决然于《夬》,而以与诸阳并进。己独遇上六,有相沾濡之迹,心愠结而不容、不形于色,则虽凶而“无咎”。称“君子”者,谅其志之终正而为君子。 《象》曰“君子夬夬”,终无咎也。 事虽凶而义自正,惟其决于《夬》也。 九四,臀无肤,其行次且,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(次,七私反。且,七余反。) 九四以刚居柔,而为退爻,不能敏于《夬》者也,故为羸弱不能行之象。然使随九五之后,而奖九五以前进,如牵羊者之从其后而鞭之,则阴可消而悔亡。乃与《兑》为体,闻上六之甘言,将不信诸阳之同德,则亦安能亡悔哉?以其与阳为类也,故可有“牵羊”之德,以其弱而易悦也,故终“不信”。 《象》曰“其行次且”,位不当也。“闻言不信”,聪不明也。 听之能明,辨其贞邪而已。与邪合体,则甘言得进而惑之。 九五,苋陆夬夬,中行无咎。(苋,胡官反,从艹,与从草者异。) “苋”,细角羊,不能触者。“陆”,平原之地,羊所乐处也。《兑》本羊体,而行于平原,得其所安,故有此象。九五虽迫近上六,有决于驱除之责,而安居自得,与之邻而无戒心,夬夬而实未决也。以其得位居中,而非昵于阴柔,故亦可以无咎。 《象》曰“中行无咎”,中未光也。 与上比而共为《兑》体,心系于悦,仅以免咎而已。《夬》之九五与《剥》之六五同,故《剥》五承宠而利,《夬》五夬夬而未光。 上六,无号,终有凶。 阴慝僭上,虽有与之应而相比以说者,时至则瓦解。徐达师至通州而元主北去,不能望救于人也。以群阳相牵,故必待其运之已穷,而终乃凶。《本义》谓“占者有君子之德,则其敌当之,不然反是”。《易》不为小人谋,义固然也。 《象》曰:无号之凶,终不可长也。 为君子者可以慰矣,勿疑其乘人之上而不易拔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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