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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化篇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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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气也者,非待其郁蒸凝聚,接于目而后知之; 阳为阴累则郁蒸,阴为阳迫则凝聚,此气之将成乎形者。养生家用此气,非太和絪缊、有体性、无成形之气也。 苟健顺、动止、浩然、湛然之得言,皆可名之象尔。 健而动,其发浩然,阳之体性也;顺而止,其情湛然,阴之体性也。清虚之中自有此分致之条理,此仁义礼知之神也,皆可名之为气而著其象。盖气之未分而能变合者即神,自其合一不测而谓之神尔,非气之外有神也。 然则象若非气,指何为象? 健顺、动止、浩、湛之象,为《乾》《坤》六子者皆气也,气有此象也。 时若非象,指何为时? 随时而起化者,必以健顺、动止、浩、湛之几为与阴阳、翕辟、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,不然,又将何以应乎时哉? 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,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,此直可为始学遗累者薄乎云尔,岂天道神化所同语也哉! 释氏以真空为如来藏,谓太虚之中本无一物,而气从幻起以成诸恶,为障碍真如之根本,故斥七识乾健之性、六识坤顺之性为流转染污之害源。此在下愚,挟其郁蒸凝聚之浊气以陷溺于恶者,闻其灭尽之说,则或可稍惩其狂悖;而仁义无质,忠信无本,于天以太和一气含神起化之显道,固非其所及知也。昧其所以生,则不知其所以死,妄欲销陨世界以为大涅盘,彼亦乌能销陨之哉,徒有妄想以惑世诬民而已。敔按:释氏谓第七识为“末那识”,华云“我识”,第六识为“纥哩耶识”,华云“意识”。此言乾健之性、坤顺之性者,为仁由己,乾道也;主敬行恕,要在诚意慎独,坤道也 “变则化”,由粗入精也; 变者,自我变之,有迹为粗;化者,推行有渐而物自化,不可知为精,此一义也。 “化而裁之谓之变”,以著显微也。 “谓之”,当作“存乎”。化之所自裁,存乎变易不测,不失其常之神。化见于物,著也,裁之者存乎己,微也,此又一义也。中庸变先于化,《易传》化先于变,取义不同;凡言阴阳动静,不可执一义以该之,类如此。中庸之言变,知义之事,化则神之效也。《易传》之言化,德盛之事,变则神之用也。变者,化之体;化之体,神也。精微之蕴,神而已矣。 谷神不死,故能微显而不掩。 “谷”,当作“鬼”,传写之讹也。神阳,鬼阴,而神非无阴,鬼非无阳,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,明鬼之有阳矣。二气合而体物,一屈一伸,神鬼分焉;而同此气则同此理,神非无自而彰,鬼非无所往而灭,故君子言往来,异于释氏之言生灭。屈伸一指也,死生一物也,无间断之死灭,则常流动于化中;而察乎人心,微者必显,孰能掩之邪! 鬼神常不死,故诚不可掩;人有是心,在隐微必乘间而见。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,则苟有其实,有不待形而见,不待声而闻。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,若或使之发露,盖气机之流行,有则必著之也。 故君子虽处幽独,防亦不懈。 非畏其著见,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。一念之邪不审,虽或制之不发,而神气既为之累,见于事为,不觉而成乎非僻,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。盖神气者,始终相贯,无遽生遽灭之理势,念之于数十年之前,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,故防之也不可不早,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,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。敔按:此所谓“天夺其魄”也。天者神也,魄者形也,神气既累,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,天之良能,非人能, 见闻之所推测,名法之所循行,人能也。 故大而位天德,然后能穷神知化。 位,犹至也。尽心以尽性,性尽而与时偕行,合阴阳之化,乃位天德,实体之则实知之矣。 大可为也,大而化不可为也,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,则大矣,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,非恃其大而可至也。 在熟而已。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,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,故学莫妙于熟,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。 《易》谓“穷神知化”,乃德盛仁熟之致,非智力能强也。 张子之言,神化极矣,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,乃示学者易简之功,学圣之奥也。择善固执,熟之始功,终食不违则熟矣。 “大而化之”,能不勉而大也; 熟则不勉。 不已而天,则不测而神矣。 天之神化惟不已,故万变而不易其常。伯夷、伊尹不勉而大,而止于其道,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;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,道在则诚,道变则化,化而一合于诚,不能以所止测之。 先后天而不违,顺至理以推行,知无不合也。 心之所存,推而行之,无不合于理,则天不能违矣。理者,天之所必然者也。 虽然,得圣人之任者,皆可勉而至,犹不害于未化尔。大几圣矣, 伊尹自耕莘以来,集义而纯乎道,故以觉民为志,伐夏而天下服,放君而太甲悔过,虽所为有迹,矫时以立德,未几于化,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。 化则位乎天德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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