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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和篇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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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,物之所自生,性之所自受,而作圣之功,下学之事,必达于此,而后不为异端所惑,盖即太极图说之旨而发其所函之蕴也。 太和所谓道, 太和,和之至也。道者,天地人物之通理,即所谓太极也。阴阳异撰,而其絪缊于太虚之中,合同而不相悖害,浑沦无间,和之至矣。未有形器之先,本无不和,既有形器之后,其和不失,故曰太和。 中涵浮沉、升降、动静相感之性,是生絪缊相荡、胜负屈伸之始。 涵,如水中涵影之象;中涵者其体,是生者其用也。轻者浮,重者沉,亲上者升,亲下者降,动而趋行者动,动而赴止者静,皆阴阳和合之气所必有之几,而成乎情之固然,犹人之有性也。絪缊,太和未分之本然;相荡,其必然之理势;胜负,因其分数之多寡;乘乎时位,一盈一虚也。胜则伸,负则屈;胜负屈伸,衰王死生之成象,其始则动之几也。此言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,皆太和必有之几。 其来也几微易简,其究也广大坚固。 来,谓始动而化之初;究,谓已成形体也。几微,气之初;动易简者,唯阳健阴顺而已。广大,品物流形,坚固,体成而不易毁也。乾、坤有体则必生用,用而还成其体。体静而用动,故曰“静极而动,动极而静”,动静无端。 起知于易者《乾》乎!效法于简者《坤》乎! 太和本然之体,未有知也,未有能也,易简而已。而其所涵之性,有健有顺,故知于此起,法于此效,而大用行矣。 散殊而可象为气,清通而不可象为神。 太和之中,有气有神。神者非他,二气清通之理也。不可象者,即在象中。阴与阳和,气与神和,是谓太和。人生而物感交,气逐于物,役气而遗神,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,非其生之本然也。 不如野马、絪缊,不足谓之太和。 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、喜怒哀乐未倚之中,合气于神,合神于性,以健顺五常之理融会于清通,生其变化,而有滞有息,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,而用亦不足以行矣。敔按:清通者,心之神,变化者,心之化 语道者知此,谓之知道;学《易》者见此,谓之见《易》。 见,实证之于心也。《易》曰:“阴阳相摩,八卦相荡,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风雨,日月运行,一寒一暑,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”此之谓也。健顺合而太和,其几必动,气以成形,神以居理,性固具足于神气之中,天地之生人物,人之肖德于天地者,唯此而已矣。 不如此,虽周公才美,其智不足称也已。 待其已感、因事而效能者,才也;智则灼见道体,而知无不起,法无不效矣。敔按:知道见易,始谓之智;智不足而恃才,虽美如周公,亦不足称 太虚无形,气之本体; 于太虚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,气自足也,聚散变化,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。敔按:理具阴阳,阴阳具理,理气浑然,是为本体 其聚其散,变化之客形尔。 日月之发敛,四时之推迁,百物之生死,与风雨露雷乘时而兴,乘时而息,一也,皆客形也。有去有来谓之客。发敛,谓日月出入之道 至静无感,性之渊源; 于物感未交、至静之中,健顺之性承于天者,固有不失,有本而不穷。 有识有知,物交之客感尔。 识知者,五常之性所与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。知其物乃知其名,知其名乃知其义,不与物交,则心具此理,而名不能言,事不能成。赤子之无知,精未彻也;愚蒙之无知,物不审也。自外至曰客。 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,唯尽性者一之。 静而万理皆备,心无不正,动而本体不失,意无不诚,尽性者也。性尽,则生死屈伸一贞乎道,而不挠太虚之本体,动静语默一贞乎仁,而不丧健顺之良能,不以客形之来去易其心,不以客感之贞淫易其志,所谓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之”,“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”也。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,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,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,存顺而没亦宁。其静也异于下愚之静,则其动也异于下愚之动,充五常百顺之实以宰百为,志继而事亦述矣。无他,人之生死、动静有间,而太和之絪缊本无间也。 此上二章,兼动静、生死而言。动静之几,尽性之事,死生之故,立命之事,而一动一静,一屈一伸,理所必有而通于一,则一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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