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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宗四


  嘗論之曰:浮屠氏以生死為大事。生死者,一屈一伸之數,天之化,人無得而與焉,知命者不立乎巖墻之下而可矣,惡足以當大事哉?君子之大事,在仕與隱。仕隱者,君子之生死也。方仕而隱,伸而必屈也,而唯己自屈,物不能屈焉。方隱而仕,伸其所屈也,而唯己自伸,物不能伸焉。有可以仕,有不可不仕;有可以隱,有不可不隱。持之以大貞而存其義,酌之以時宜而知其幾。生以之生,死以之死,生不虛而死不妄。不輕以身試天下,不輕以天下試其身。終身守之,俄頃決之,皆存乎一心。故曰仕隱者,君子之生死也。

  君子之道,仕者其義也,隱者其常也,知仕則知隱矣。故君子之仕,其道非一,而要皆以可於心者為可於道,則一也。天下待以定,民待以安,君待以正,道誠在己,時不可違,此其不可不仕者也。魯兩生之德,不足以勝之,而高自驕語,無謂也。其次,則天下已治安矣,出而無以大異於出也,而君以誠求,賢以匯升,治以贊襄而益盛,則義在必仕而時順之,雖可以隱弗隱也。周黨、嚴光、魏野、林逋之欲自逸者,非也。其次,則治與亂介,而國是未定;賢與奸雜,而流品未清;君子急將伯之呼,小人深側目之妒,可弗仕也。而自牖之約可納,同聲之應不鮮,志誠貞而憂患誠不能以中輟,則出入於風波之中,而猶可不為之葸退,固志士之自命者然也。其下,則君昏而不察,相奸而不容,懷悲憤以愍顛隮,忤權臣而爭邪正,於是斥之、罷之、竄之、逐之,乃至誣以罪罟,羅以朋黨,而伏尸於都市,此誠不可仕矣。而業已在位,無可避之鈇鉞,則逢、比之遺烈,未嘗不可追,而勿為挾全軀保妻子之謀,以引身佚處。仕與死相因,死不可畏,仕亦不可為之中沮矣。

  嗚呼!小人之殺君子,君子弗避焉者,假以君之威靈,誣以國之刑典,既分義之不可逃;而其死也,昭昭然揭日月以正告於天下,則奚必死之愈於生哉?凡小人之賊賢以亂國者,類出於此。唯理宗之世,史嵩之當國,其殺人獨異於是。忌之也愈甚,而仇之也愈隱。議論弗爭也,祿位弗奪也,酬酢如相忘也,宴笑如相好也,投酖於杯酒盂羹之中,倉卒以死,而片語不能自伸。天子莫能測其械,盈廷莫能訟其冤。若此者,猶與之共立於朝以相抵啎,是抱蝮以寢而採堇以茹也。則誠所謂巖墻者矣。焉有君子而隕其生於杯酒盂羹者乎?需遲顧眄,不勇退於崇朝,不亦惑乎?

  不可死,則不可仕。不可仕而不謀隱,可不死而不貴生,死有輕於鴻毛,徐元傑、劉漢弼、杜範當之矣。乃於時環顧在廷,無有引身而去者,則當時之人才亦大可見矣,尚望其能扶人之社稷之亡而致之存哉?嗚呼!不可仕而猶可隱,以視進不可仕、退不可隱者,又奚若邪?嵩之殺士之日,去宋之亡猶三十餘年,則知命貴生以不自辱,固有餘地以置此身。若嵩之者,不與爭權而毒亦釋矣。過此而愈難矣。謝皋羽、龔聖予、鄭憶翁、汪水雲諸子者,仕既無君,隱亦無土,欲求一曲之水,一卷之山,散髮行吟,與中原遺黎較晴雨、採橡梠而不可得,然後君子之道果窮。如之何可隱不隱,而以死殉簪紱也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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