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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祖一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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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欲公天下而不私其子乎?则亦惟己之无私,而他非所谋也。将欲立长君、托贤者、以保其国祚乎?则亦惟己之知所授,而固不能为后之更授何人者谋也。故尧以天下授舜,不谋舜之授禹也;舜以天下授禹,不谋禹之授启也。授禹,而与贤之德不衰;授启,而与子之法永定。舜、禹自因其时、行其志,而上协帝心,下顺民志,尧、舜岂能豫必之哉? 吴寿梦为四世之谋,而僚死于光;宋穆公为三世之谋,而与夷死于冯。杂公私以行其意欲,及乱之生,慝作于骨肉而不可止。宋太祖惩柴氏之托神器于冲人而传之太宗,可也。乃欲使再传廷美,三传德昭,卒使相戕,而大伦灭裂,岂不愚乎!我以授之太宗,我所知也。太宗之授廷美,廷美之授德昭,非我所能知也。臣民之不输心于太宗之子,而奉廷美、德昭,非我所能知也。尧、舜不能必之于舜、禹,而己欲恃赵普之一人,以必之于再传之后乎? 变不可知者,天之数也;各有所怀而不可以强者,人之情也。以人而取必于天,以一人而取必于无定之臣民,则天人无权,而惟己之意欲;圣人之不为此也,所以奉天而顺人也。且使太宗而能舍其子以传之弟与从子也,不待吾之郑重也。如其不能,则骨已朽,言已寒,与闻顾命之赵普且笑我为误,而况拜爵衔恩于太宗之廷者乎?以己意期人,虽公而私;观之不达,虽智而愚;乃以不保其子弟,不亦悲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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