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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山


  曹植雒神賦曰:“陵景山。”李善注曰:“河南郡圖曰:‘景山,緱氏縣南七里’。”盖居雒水之濱,為雒汭之上游,地近偃師,故椒舉曰:“商有景亳之命。”亳,西亳也。(即偃師。)是以取其松栢,就近而浮於河、雒,以供商邑之用。若長發之詩曰“景員(音運。)維河”者,概商王畿之地,自西而東之詞也。員,盖春秋“會衛、宋於鄖”之鄖。杜預解曰:“廣陵之發陽是也。”自緱氏抵發陽方千里,商之邦畿千里,於此見矣。山海經有兩景山,一在山西解州,所謂“南望鹽販之澤”者也;一在鄖陽房縣,所謂“雎水所出”也。迹其地道,皆非此之景山。若衛風“景山與京”之景,自當音於景切,言測影以卜地也。緱氏之景山,去楚丘幾千里,了不相涉。《集傳》引此詩以釋彼,非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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