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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常與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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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傳曰:“常許,魯南鄙西鄙。”乃鄭氏則謂“許,許田,魯朝宿之邑。常或作嘗,在薛之旁。春秋築臺於薛”,“孟嘗君食邑於薛,皆即此常。”以實考之,鄭說非也。薛旁之嘗為田文封邑者,春秋之薛國也。薛滅於宋,齊滅宋而有薛,田文食焉。若春秋築臺之薛,地近於郎,且莊公已築臺於彼,不待僖公而後復之。孟子之時,魯猶方五百里,故宇亡恙,安得僖公所凥而遽為田文所有耶?若許田之許,則在天子東都畿内,所謂甫田也(今之中牟。甫許古通用)謂之田者,諸侯朝宿之邑,視天子之士禄有其田而不得有其土地山澤仍歸天子,而宣王得以行狩焉。魯自隱公以許易祊,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,嗣是終非魯有。僖公三十二年,鄭辭杞子曰:“鄭有原圃,則是終僖公之世,許為鄭有矣。” 昭公十四年,楚靈王曰:“我皇祖伯父,舊許是宅。”今鄭人貪頼其田。舊許,對許男之國為新許也。則又終春秋之世,許為鄭有矣。而僖公之未嘗得復許田,又可知也。此詩所頌“居常與許,復周公之宇”者,盖謂晉文公執曹伯命反諸侯之侵地,而魯取濟西田也。常許其濟西之下邑與?曹在魯之西南。魯之分曹地,自洮(推小切)以南,東傳於濟,臧文仲由重館往受之。重館在方(音房。)與(音預。)縣,盖今之魚臺縣也。水經:“濟水逕冤句縣(今曹州。)又東北過壽張縣西,汶水從東北來注之。”魚臺、壽張之間,正值魯之西鄙、南鄙,則毛公所云“其為曹之侵地”眀矣。集傳亦因許田之終於不復而疑鄭氏之說,故謂“魯人以是願之,乃築臺之薛,初未嘗失,而東畿内之許田不可言居,終不可曲為康成諱也。地名同者不一,不博考其疆域之合,但據他見之名而指以為然,其不失者鮮矣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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