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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公二十三论九


  合十二国之诸侯以伐郑,始以会于萧鱼,终合十八国之诸侯以侵楚。始以盟于皋鼬,终两书曰“公至自会”,未毕其初事之词也。召陵之侵,无救于蔡,无得于楚,萧散无终,而以盟毕之,信为未毕矣。

  萧鱼之会,郑服也。郑服而何为未毕邪?夫晋牵帅天下之君师,暴露三年,未遑税驾,只以收薄赂于郑,而仅服之,其以是为可毕事也与?将欲毕之,入其都,俘其君,迁其国,无已而灭其社稷,于以收十二国三年四举之威,而亦仅报其大劳。然而以此加郑,而固不得矣。夫郑者,非天下之大害之司也。深伐之而不可,浅伐之而徒勤。由其萧散无终,大会以解者观之,晋人之不揣以争郑,自困于恩威,而失霸宜矣。

  服郑之道,德绥之,上也;立威于楚而郑自来,次也。不能于楚,则固不能于郑矣。不能于楚,仅能于郑,是终无以有能于楚也;不能于楚,仅能于郑,而其能于郑者亦仅也;故虽得郑而终不敢问楚,既且授诸侯于楚,以戴之而长诸侯。晋悼之所成,概如此矣。誉之者乃曰“推至诚以服郑也”。夫以至诚服人者,固必牵帅天下之君师,疲敝于道路者三四年而无税驾,一歃再歃,姑弗获已,而收功于纤芥之贿乎?会而不言郑与,以伐郑出,而以会终。《春秋》之陋萧鱼,亦如其陋皋鼬也。说《春秋》者以悼公为复伯,吾不信也。无已,其齿诸宋襄而可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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