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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哥贞烈


  河南理幕沈易云:灞州倡女李哥,年十二三时,母教之歌舞。哥泣曰:“女率有工,繄我独为此乎?”母告以业不可废。哥曰:“若此听母,母亦当从我好,否则有死而已。”母阳许之,因是不粉泽,不茹荤,所歌多仙曲道情。有召者。必先询主客姓名然后往。人亦预相戒母戏狎。哥凝立筵前,酒行歌阕,目不流盼。与之酒,弗饮。州判官尝忤哥,径还,誓不与儿。孟津县达鲁花赤厚赂哥母,夜抵舍。哥怀利刃,闭卧内,骂之曰:“汝职在牧民,而狗彘之不若。可急去,不且血污吾刃矣。”惭怒以回。明日,知州闻之,叹曰:“州有贞女,而吾不知,是一失也,吾次子明经举秀才,真若配,以礼聘娶之。”未几,红巾入寇,夫妇被执,见哥妍丽,将杀其夫。哥走前抱夫项大呼曰。“吾断不从汝求活!”寇并杀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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