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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〇五


  〖永順保靖二司土風〗

  永順長官司長官彭弘澍。地周七百餘里。設五十一旗。各旗或千人。或三五百人。自耕而食。聽徵發。十抽其一。各裹餉。限日踐更。無隃期者。五十旗舍把分領之。其一土官自領。土官婦。名寵致巴、擢致巴、寵巴、擢巴、擢擢麻、金夫人、銀夫人。男子網髮或布纏頭。短衫短單

  土官署壯麗直段錦山。原名斷頭。形似之。土官諱而改焉。自前代來。子僕多篡弒。則淫禍也。

  永順鎮溪界接辰州。自鎮溪而上曰鳳灘、刺灘。大石橫枕。最湍險。過者必割牲以禱。長年二人。首尾刺舡。浪高至數丈。舡僅露首尾。倖者十之七。

  永順轄崇山。有驩兜廟。土人修怨者。持牲酒往詛之。三日。怨家多斃。漢官車騎經此。判署止藍墨筆。不宜硃。硃則被祟。

  漁戶最悍。有警即充前鋒。春夏間。士官觀漁為樂。先截流聚魚。俟士官酒酣。入水捕魚。口噉一。手捕其二。躍岸稱賀。

  土人善織絲。又峝布以苧蔴。拭汙不穢。

  茶用草菓、荊芥、蔴、茶、椒、薑等杵茶雜和之。晨輒數甌。點以炙麪。味辣而濁。

  種晚稻曰堂禾米。

  酒赤如雙投法。麯以荊芥各香等物。色清黃。味洌。曰峝酒。外販得善價。磨乳舂荳為粉。水調之。承以箕。漉其粗者。冬青樹子點茶。

  土人見虎伏草間。捕者樹竹柵圍之。凡三層。層必積低一隅。俟虎之軼。候六七日。虎飢死。遂告擒以獻。

  魚類不一。有鯊魚。唇豐腦滿。脊青腹白。匿石隙。不耐水。土人夜維兩艇。秉炬。前人持叉。後叩板。魚□聲仰腹。叉中之。百不一失。

  保靖長官司長官彭朝柱。與永順司同支。今甥舅矣。亦時仇殺。設十三旗。地陿于永順。而兵銳過之。旗各一舍把。土官自領其一。纏頭短衫。刀耕火種。其田再易三易者不賦。屋舍飲食俱潔。美器自外郡至。漢官至。例公讌。酒九行。優唱九齣。更請先至客一人主席。舍把左右侍坐。土官微服給役。聽漢官語。嗣後正筵。方出款。俗好巫。凡卜迎老巫。鼓樂幢蓋。導至一荒坪。攢茅而裸跣其上。舞蹈婆娑。尋引斧呪畢。劈腦至胸。取肝瀝血以祭。土官刑牛馬禱焉。土人以五色旗繞壇而呼。巫仍呪。納肝躍下。被法服。同主人至暗室。張數燈。書主客姓名年庚爵分。燈歷一晝夜。明則吉。昏則咎。老巫胸額刀瘢可數也。土官延客。優人備南北調。正席坐後。撒送副席。始供箸。食盒是織金錦籠。跽進之。每進。侍奴高唱。主人方舉箸自起行酒。至十餘。金銀犀玉等器一酌不再侑。以箑帨刀珮及土物之佳者。遞陳于前。更衣啜茗。至別館。進女妓夾侍。爇香秉燭。其禮大抵擬于王公。

  保靖山連酉陽司。相傳大禹所開。岩壁有斧鑿痕。一溪中流。自蜀分派。歷酉陽、保靖、永順。三月出北江。經辰、常。匯洞庭以達于海。水多碎石。流徙靡定。水性冽。土人涉水沒脛。即仆不能起。下灘轉捷。數十里挽舟而上。少不逮。纜倒水溺矣。

  山上有異書。貯以沉香匣。其形如棺。半露巖間。土官嘗往發之。輒值暴風雷而止。壁削十餘仞。

  石乳凝為大士。旁列瓶焉。善財、龍女等像儼若圖畫。

  土司兩岸山高。雖大風第見嶺樹搖曳不定。不之覺也。冬不甚寒。少雪。衣蔴數重。足禦冬。

  舍把各居一莊。自耕織。畜產不等。所獵禽獸。董之以饋外客。馬少而駿。登山如履平也。

  土官食蒸豚。喜全體。豚雖穉。味腴。重不過十斤。

  夜寢。男女同一室。炕上僅距尺餘。幔隔之。

  土人于絕壁。止騎稻草一束。推下亂石間不傷。號草馬。

  土產臘梅、通草、黃楊。沿溪連嶺。土人以為薪。不惜也。

  土官饋客。嘗食外。禽獸野味凡百餘種。而不可多受。以人貪廉。默為輕重。

  以上二司土風。有客向習彼中者。為詳其事而錄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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