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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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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公安道尝为予言: “治道之要,罕有能知之者。老子曰:‘道非明民,将以愚之。’国朝自真宗以前,朝廷尊严,天下私说不行,好奇喜事之人,不敢以事摇撼朝廷。故天下之士,知为诗赋以取科第,不知其它矣。谚曰:‘水到鱼行。’既已官之,不患其不知政也。昔之名宰相,皆以此术驭下。王文正公为相,南省试《当仁不让于师赋》,时贾边、李迪皆有名场屋,及奏名,而边、迪不与。试官取其文观之,迪以落韵,边以师为众,与注疏异,特奏令就御试。王文正议:落韵失于不详审耳,若舍注疏而立异论,不可輙许,恐从今士子放荡,无所准的。遂取迪而黜边。当时朝论大率如此。仁宗初年,王沂公、吕许公犹持此论。自设六科以来,士之翘俊者,皆争论国政之长短。二公既罢,则轻锐之士稍稍得进,渐为奇论以撼朝廷,朝廷往往为之动摇。庙堂之浅深,既可得而知,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。许公虽复作相,然不能守其旧格,意虽不喜,而亦从风靡矣。其始也,范讽、孔道辅、范仲淹三人,以才能为之称首。其后许公免相,晏元献为政,富郑公自西都留守入参知政事,深疾许公,乞多置谏官,以广主听。上方向之,而晏公深为之助,乃用欧阳修、余靖、蔡襄、孙沔等并为谏官。谏官之势,自此日横。郑公犹倾身下士以求誉,相帅成风。上以谦虚为贤,下以傲诞为高,于是私说遂胜,而朝廷轻矣。” 然予以张公之论,得其一不得其二,徒见今世朝廷轻甚,故思曩日之重,然不知其敝也。大臣恣为非横,而下无由能动,其害亦不细也。使丁晋公之时,台谏言事必听,已如仁宗中年,其败已久矣!至于许公,非诸公并攻其短,其害亦必有甚者。 盖朝廷之轻重则不在此。诚使正人在上,与物无私,而举动适当,下无以议之,而朝廷重矣,安在使下不得议哉?下情不上通,此亦人主之深患也。可则从之,否则违之,岂害于重哉!西汉之初,专任功臣侯者如绛、灌之流,不可谓不贤,至使贾谊、董仲舒皆老死不得用。事偏则害生,故曰张公得其一不得其二,由此言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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