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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师文彦博乞致仕不许不允诏二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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敕彦博:览所札子奏陈乞致仕事,具悉。吾之用卿,本以公义,卿之事人,亦非私意。起于既谢,凡以为民。矧于陟降之间,未觉筋力之惫。苟诚在爱民,则愈老而民不厌,诚在许国,则愈久而若益亲。卿既以道深结于朝,而欲以私自便而去,义有未可,非吾所知。所请宜不许。故兹诏示,想宜知悉。 敕彦博:省所札子奏陈乞致仕事,具悉。絜去就之分,厉廉耻之风,此新进之士,立名于世者之所为也。以朝廷为家,以社稷为悦,此老成之臣,竭忠于国者之所志也。卿昔以八十之年,不恤小廉,出循朝命,既得之矣。岁月未几,体力犹康,遽欲告归,朕所未喻。岂以老成之望,而蹈新进之为。谓宜少安,卒辅予治。所请宜不允。故兹诏示,想宜知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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