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苏轼
>
东坡志林
|
上页
下页
刘凝之沈麟士
《南史》:刘凝之为人认所着履,即与之,此人后得所失履,送还,不肯复取。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着履,麟士笑曰:“是卿履耶?”即与之。邻人得所失履,送还,麟士曰:“非卿履耶?”笑而受之。
此虽小事,然处事当如麟士,不当如凝之也。
梦远书城(
guxuo.com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