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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康靖公神道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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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代张文定公作) 宋有天下百二十有五年,六圣相师,专用一道曰仁,不杂他术。刑以不杀为能,兵以不用为功,财以不聚为富,人以不作聪明为贤。虽有绝人之材,而德不至,终不大用。六圣一心,守之不移。故自建隆以来至于今,卿相大臣,号多长者。记人之功,忘人之过,含垢匿瑕,犯而不校,以为常德。是以四方人安,兵革不试,民之戴宋,有死无二。自汉以来,未有如今日之盛者。此六圣之德,而众长者之助也。《易》曰:“师贞,丈人吉。”《诗》曰:“虽无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”《书》曰:“如有一介臣,断断猗,无他技,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。 人之有技,若己有之;人之彦圣,其心好之,不啻若自其口出,是能容之,以保我子孙黎民。”故太子少师赵公,服事三朝四十余年,其德合于《易》之所谓“丈人”、《诗》之所谓“老成”、《书》之所谓“一介臣”者。 公讳槩,字叔平,其先河朔人也,徙于宋之虞城七世矣。曾祖著,后唐国子《毛诗》博士,赠太师中书令。妣刘氏,楚国太夫人。祖惠,宋州楚丘令,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韩国公。妣李氏,燕国太夫人,父干,尚书驾部员外郎,赠太师中书令,兼尚书令鲁国公。妣张氏,鲁国太夫人,高氏,唐国太夫人。 公七岁而孤,笃学自力。年十七举进士。当时闻人刘筠、戚纶、黄宗旦皆称其文词必显于时,而其器识宏远,则皆自以为不及。当赴礼部试,楚守胡令仪醵黄金以赠之,公不受。天圣五年,擢进士第三人,授将作监丞,通判海州。归见父老故人,幅巾徒步,人人至其家。召试学士院,除著作郎,集贤校理,出知涟水军。 公为进士时,邓馀庆守涟水,馆公于官舍,以教其子。馀庆所为多不法,公谢去。数月,馀庆以赃败。及公为守,将至,或榜其所馆曰豹隐堂,赋者三十馀人。岁饥,公劝诱富民,得米万石,所活不可胜数。涟水有鱼池,利入公帑,岁杀鱼十馀万,公始罢之,作《放生碑》池上。 移守通州,入为开封府推官。奏事殿中,赐五品服,且欲以为直集贤院。宰相以例不可,出知洪州。属吏有郑陶、饶奭者,挟持郡事,肆为不法,前守莫能制。州有归化兵,皆故盗贼配流已而选充者。奭与郡人胡顺之共造飞语以动公,曰:“归化兵得廪米陈恶,有怨言,不更给善米,且有变。”公笑不答。会归化卒有自容州戍所逃还犯夜者,公即斩以徇,收陶下狱,得其奸赃,且奏徙奭歙州,一郡股栗。城西南隅当大江之冲,水岁为民患,公建为石堤,高丈五尺,长二百丈,用石九千段,取之有方,民不以为劳。明年夏堤成,而水大至,度与城平,恃堤以全,至于今赖之。 迁刑部员外郎、同知宗正寺,出知青州,改直集贤院。赋税未入中限,敕县不得辄催科。是岁,夏税先一月办,坐失举张诰,夺官罢归。起监密州酒,徙楚州粮料院,以郊赦还官职,知滁州。山东大贼李小二过境上,告人曰:“我东人也。公尝为青州,东人爱之如父母,我不忍犯。”遂寇庐、寿,犬牙不入境。 召修起居注,朝廷欲用修玉牒。久之,除欧阳修起居注,朝廷欲骤用修而难于躐公。公闻之,乃请郡自便。以为天章阁待制,赐三品服,纠察在京刑狱,迁兵部员外郎,遂知制诰,勾当三班院。会郊礼当进阶封,且任一子京官。乞以母封郡太君。宰相谓公学士拟封不久矣。公曰:“母年八十二,朝夕不可期,愿及今以为荣。”许之。后遂以为例。 改知审官院,判秘阁,与高若讷同判流内铨。若讷言往尝知贡举,闻母病不得出,几不能生。公矍然即请郡以便亲。宰相谓公曰:“旦夕为学士,可少待也。” 公不听,遂除苏州。 明年丁母忧,服除,召入翰林为学士,知贡举,馆伴契丹泛使,遂报聘焉。 会猎于兴云山之西,请公赋诗。诗成,契丹主亲酌玉杯以劝公,且以素扇授其近臣刘六符,写公诗,置之怀袖。 使还,加侍读学士,历右司郎中,中书舍人,提举在京诸司库务。奸人冷清诈称皇子,迁之江南。公曰:“清言不妄,不可迁。或诈,亦不可不诛。”诏公与包拯杂治之,得其实,乃诛清。李参为河北转运使,职事办治,进秩二等,且官其一子。郭申锡为谏官,争之曰:“参职事所当办,无功,不可赏。”上怒,欲罪申锡。公言:“陛下始面谕申锡,毋面从吾过。今黜之,何以示天下。”乃止。 以龙图阁学士、礼部侍郎知郓州,徙南京留守,拜御史中丞。中官邓保吉引剩员董吉烧银禁中,公力言其不可,遂出之。又言:“张茂实不宜典兵卫。”未行。会公拜枢密副使,复言之。乃出茂实知曹州。 拜参知政事。方是时,皇嗣未立,天下以为忧。仁宗始命英宗领宗正,公言宗正未足为重,遂与执政建言,宜立为皇太子。从之。 英宗即位,迁户部侍郎,又迁吏部。熙宁初,迁左丞,公年七十矣,求去位,不许。章数上,乃以为观文殿学士、吏部尚书、知徐州,遂请老不已,以太子少师致仕。 居睢阳十五年,犹以读书著文忧国爱君为事。集古今谏争为《谏林》一百二十卷,奏之。上甚喜,赐诏曰:“士大夫请老而去者,皆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。 得卿所奏书,知有志爱君之士,虽退休山林,未尝一日忘也。当置坐右,以时省阅。”上祠南郊明堂,率尝召公陪祀,每辞以老疾,间尝一至都下,亦以足疾辞不入见。诏中贵人抚问,二府就所馆宴劳之。累阶至特进,勋上柱国,封天水郡开国公,赐号推忠保德翊戴功臣。元丰初,省功臣号。三年,官制改,解特进。 六年正月十五日,薨于永安坊里第,享年八十八。辍视朝一日,赠太师,谥康靖。前作遗范以戒子孙,纤悉必具,以某年月日,葬于宋城县天巡乡,地与日皆公所自卜也。娶李氏,封汝阴郡夫人,先公二十五年卒于郓州。子荣绪,殿中丞,敦绪,将作监主簿,皆早亡;元绪,宣德郎;公绪,校书郎。女二人,长适光禄寺丞王力臣,幼适朝奉大夫程嗣恭。孙男四人,嗣徽通直郎,嗣真宣德郎,嗣贤试校书郎,嗣光未命。曾孙男六人,韡,太庙斋郎,余未名。 公为人乐易深中,恢然伟人也。平生与人,实无所怨怒,非特不形于色而已。 专务掩恶扬善,以德报怨,出于至诚,非勉强者。天下称之,庶几汉刘宽、唐娄师德之徒云。始,欧阳修躐公为知制诰,人意公不能平。及修坐累对诏狱,人莫敢为言,公独抗章言修无罪,为仇人所中伤,陛下不可以天下法为仇人报怨。上感悟,修以故得全。公既老,修亦退居汝南,公自睢阳往从之游,乐饮旬日。苏舜钦为进奏院,以群饮得罪。公言与会者,皆一时名人,若举而弃之,失士大夫望,非朝廷福。张诰以赃败窜海上,公坐贬累年,而怜诰终不衰,间使人至海上劳问赒给之。代冯浩为郓州,吏举按浩侵用公使钱三十万,当以浩职田租偿官。 公曰:“浩,吾同年也,且知其贫,不可。”以己俸偿之。公所为大略如此。至于敦尚契旧,葬死养孤,盖不可胜数。 余于公为里人,少相善也,退而老于乡,日从公游,盖知之详矣。元绪以墓碑为请,义不可以辞。铭曰: 维古仁人,仁义是图。仁近于弱,义近于迂。课其功利,岁计有余。在汉孝文,发政之初。欲以利口,登进啬夫。有臣释之,实矢厥谟。世谓长者,绛侯相如。皆讷于言,有口若无。岂效此子,喋喋巧谀。帝用感悟,老成是亲。清净无为,鉴于暴秦。历祀四百,世载其仁。赫赫我宋,以圣继神。于穆仁宗,如岁之春。招延朴忠,屏远佞人。岂独左右,刑于庶民。维时赵公,含德不发。如圭如璧,如金如锡。置之不愠,用之不怿。帝嘉其心,长者之杰。遂授以政,历佐三叶。济于艰难,不疐不跋。公在朝廷,靖恭寡言。不忮不求,孰知其贤。望其容貌,有耻而悛。薄夫以敦,鄙夫以宽。今其亡矣,吾谁与存。作此铭诗,以诏后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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