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苏轼 > 苏轼文集 | 上页 下页 |
赵清献公神道碑 |
|
故太子少师清献赵公,既薨之三年,其子㞦除丧来告于朝曰:“先臣既葬,而墓隧之碑无名与文,无以诏示来世,敢以请。”天子曰:“嘻,兹予先正,以惠术扰民如郑子产,以忠言摩上如晋叔向。”乃以爱直名其碑,而又命臣轼为之文。 臣轼逮事仁宗皇帝。盖尝窃观天地之盛德,而窥日月之末光矣。未尝行也,而万事莫不毕举。未尝视也,而万物莫不毕见。非有他术也,善于用人而已。惟清献公擢自御史。是时将用谏官御史,必取天下第一流,非学术才行备具为一世所高者不与。用之至重,故言行计从,有不十年而为近臣者;言不当,有不旋踵而黜者。是非明辨,而赏罚必信,故土居其官者少妄,而天子穆然无为,坐视其成功,奸宄消亡,而忠良全安。此则清献公与其僚之功也。 公讳抃,字阅道。其先京兆奉天人。唐德宗世,植为岭南节度使。植生隐,为中书侍郎。隐生光逢、光裔,并掌内外制,皆为唐闻人。五代之乱,徙家于越。 公则植之十世从孙也。曾祖讳昙,深州司户参军。祖讳湘,庐州庐江尉,始家于衢,遂为西安人。考讳亚才,广州南海主簿。公既贵,赠曾祖太子太保,妣陈氏安国太夫人;祖司徒,妣袁氏崇国太夫人,俞氏光国太夫人;考,开府仪同三司,封荣国公,妣徐氏魏国太夫人,徐氏越国太夫人。 公少孤且贫,刻意力学,中景祐元年进士乙科。为武安军节度推官。民有伪造印者,吏皆以为当死。公独曰:“造在赦前,而用在赦后。赦前不用,赦后不造,法皆不死。”遂以疑谳之,卒免死。一府皆服。阅岁,举监潭之粮料。岁满,改著作佐郎,知建州崇安,通判宜州。卒有杀人当死者,方系狱,病痈,未溃,公使医疗之,得不瘐死。会赦以免。公爱人之周,类如此。 未几以越国丧,庐于墓三年,不宿于家。县榜其所居里为孝弟,处士孙处为作孝子传。终丧,起知泰州海陵,复知蜀州江原,还,通判泗州。泗守昏不事事,监司欲罢遣之,公独左右其政,而晦其所以然,使若权不己出者。守得以善去。 濠守以廪赐不如法,士卒谋欲为变,或以告,守恐怖,日未夕,辄闭门不出。转连使徙公治濠。公至,从容如平日,濠以无事。 曾公亮为翰林学士,未识公,而以台官荐,召为殿中侍御史。弹劾不避权幸,京师号公铁面御史。其言常欲朝廷别白君子小人。以谓小人虽小过,当力排而绝之,后乃无患,君子不幸而有诖误,当保持爱惜,以成就其德。故言事虽切,而人不厌。温成皇后方葬,始命参知政事刘沆监护其役,及沆为相而领事如故。公论其当罢,以全国体。复言宰相陈执中不学无术,且多过失。章十二上,执中卒罢去。王拱辰奉使契丹,还,为宣徽使。公言拱辰平生所为及奉使不如法事,命遂寝。复言枢密使王德用、翰林学士李淑不称职,皆罢去。是时邵必为开封推官,以前任常州失入徒罪自举遇赦而犹罢,监邵武酒税。吴充、鞠真卿发礼院吏代书事,吏以赎论,而充、真卿皆出知军。吕景初、马遵、吴中复弹奏梁适,适以罢相,而景初等随亦被逐。冯京言吴充、鞠真卿、刁约不当以无罪黜,而京夺修起居注。公皆力言其非是。必以复认知军,充、真卿、约、景初、遵皆召还京中,复皆许补故阙。先是吕秦出守徐,蔡襄守泉,吴奎守寿,韩绛守河阳。已而欧阳修乞蔡,贾黯乞荆南。公即上言:“近日正人贤士,纷纷引去,忧国之士,为之寒心,侍从之贤,如修辈无几。今皆请郡者,以正色立朝,不能谄事权要,伤之者众耳。”修等由此不去,一时名臣赖之以安。仁宗晚岁不豫,而太子未定,中外恟惧。及上既康复,公请择宗室贤子弟教育于宫中,封建任使,以示天下大本。 已而求郡,得睦。睦岁为杭市羊,公为移文却之。民籍有茶税,而无茶地,公为奏蠲之,民至今称焉。移充梓州路转运使,未几移益。两蜀地远而民弱,吏恣为不法,州郡以酒食相馈饷,衙前治厨传,破家相属也。公身帅以俭,不从者请以违制坐之,蜀风为之一变。穷城小邑,民或生而不识使者,公行部,无所不至,父老惊喜相慰,奸吏亦竦。 以右司谏召,论事不折如前。入内副都知邓保信引退兵董吉以烧炼出入禁中,公言:“汉文成、五利,唐普思、静能、李训、郑注,多依宦官以结主,假药术以市奸者也,其渐不可启。”宋庠为枢密使,选用武臣,多不如旧法,至有诉于上前者。公陈其不可。陈升之除枢密副使,公与唐介、吕诲、范师道同言升之交结宦官,进不以道,章二十余,上不省,即居家待罪。诏强起之,乃乞补外,二人皆相次去位,公与言者亦罢。 公得虔州,地远而民好讼,人谓公不乐。公欣然过家上冢而去。既至,遇吏民简易,严而不苛,悉召诸县令告之,为令当自任事,勿以事诿郡,苟事办而民悦,吾一无所问。令皆喜,争尽力,虔事为少,狱以屡空。改修盐法,疏凿灨石,民赖其利。虔当二广之冲,行者常自虔易舟而北。公间取余材,造舟得百艘,移二广诸郡,曰:“仕宦之家,有父兄没而不能归者,皆移文以遣,当具舟载之。” 至者既悉授以舟,复量给公使物,归者相继于道。 朝廷闻公治有余力,召知御史杂事,不阅月为度支副使。英宗即位,奉使契丹,还,未至,除天章阁待制、河北都转运使。时贾昌朝以使相判大名府。公欲按视府库,昌朝遣其属来告,曰:“前此,监司未有按视吾事者。公虽欲举职,恐事有不应法,奈何?”公曰:“舍大名,则列郡不服矣。”即往视之,昌朝初不说也。前此有诏,募义勇,遇期不足者徒二年,州郡不时办,官吏当坐者八百余人。公被旨督其事,奏言:“河朔频岁丰熟,故募不如数,请宽其罪,以俟农隙。”从之。坐者得免,而募亦随足。昌朝乃愧服曰:“名不虚得矣。” 旋除龙图阁直学士、知成都。公以宽治蜀,蜀人安之。初,公为转运使,言蜀人有以妖祀聚众为不法者,其首既死,其为从者宜特黥配。及为成都,适有此狱,其人皆惧,意公必尽用法。公察其无他,曰:“是特坐樽酒至此耳。”刑其为首者,余皆释去。蜀人愈爱之。会荣諲除转运使,陛辞,上面谕曰:“赵某为成都,中和之政也。” 神宗即位,召知谏院。故事,近臣自成都还,将大用,必更省府,不为谏官。 大臣为言。上曰:“用赵某为谏官,赖其言耳。苟欲用之,何伤!”及谢,上谓曰:“闻卿匹马入蜀,以一琴一龟自随,为政简易,亦称是耶?”公知上意将用其言。即上疏论吕诲、傅尧俞、范纯仁、吕大防、赵瞻、赵鼎、马默皆骨鲠敢言,久谴不复,无以慰缙绅之望。上纳其说。郭逵附签书枢密院事,公议不允。公力言之,即罢。 居三月,擢右谏议大夫,参知政事。感激思奋,面议政事,有不尽者,辄密启闻。上手诏嘉之。公与富弼,曾公亮、唐介同心辅政,率以公议为主。会王安石用事,议论不协,既而司马光辞枢密副使,台谏侍从,多以言事求去。公言:“朝廷事有轻有重,体有大小,财利于事为轻。而民心得失为重,青苗使者于体为小,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,今不罢财利而轻失民心,不罢青苗使者而轻弃禁近耳目,去重而取轻,失大而得小,非宗庙社稷之福,臣恐天下自此不安矣。” 言入,即求去,四上章,不许。熙宁三年四月,复五上章,除资政殿学士、知杭州。 公素号宽厚,杭之无赖子弟以此逆公,皆骈聚为恶。公知其意,择重犯者率黥配他州,恶党相帅遁去。 未几徙青州。因其俗朴厚,临以清净。时山东旱蝗,青独多麦,蝗自淄齐来,及境遇风,退飞堕水而尽。 五年,成都以戍卒为忧,朝廷择遣大臣,为蜀人所爱信者,皆莫如公,遂以大学士知成都。然意公必辞,及见,上曰:“近岁无自政府复往者,卿能为我行乎?”公曰:“陛下有言即法也,岂顾有例哉!”上大喜。公乞以便宜行事,即日辞去。至蜀,默为经略,而燕劳闲暇如他日,兵民晏然。一日,坐堂上,有卒长在堂下。公好谕之曰:“吾与汝,年相若也,吾以一身入蜀,为天子抚一方,汝亦宜清慎畏戢以帅众,比戍还,得余赀,持归为室家计可也。”人知公有善意,转相告语,莫敢复为非者。剑州民李孝忠集众二百余人,私造符牒,度人为僧。 或以谋逆告,狱具。公不畀法吏,以意决之,处孝忠以私造度牒,余皆得不死。 喧传京师,谓公脱逆党。朝廷取具狱阅之,卒无以易也。茂州蕃部鹿明玉等逢聚境上,肆为剽掠。公亟遣部将帅兵讨之,夷人惊溃乞降,愿杀婢以盟。公使喻之曰:“人不可用,三牲可也。”使至,已絷婢引弓,将射心取血。闻公命,欢呼以听。事讫,不杀一人。 居二岁,乞守东南,为归老计,得越州。吴越大饥,民死者过半,公尽所以救荒之术,发廪劝分,而以家赀先之,民乐从焉。生者得食,病者得药,死者得藏。下令修城,使民食其力。故越人虽饥而不怨。复徙治杭。 杭旱与越等,其民尤病。既而朝廷议欲筑其城。公曰:“民未可劳也。”罢之。钱氏纳国,未及百年,而坟庙堙圮,杭人哀之。公奏因其所在,岁度僧、道士各一人,收其田租,为岁时献享营缮之费。从之,且改妙因院为表忠观。 公年未七十,告老于朝,不许。请之不已,元丰二年二月,加太子少保致仕,时年七十二矣。退居于衢,有溪石松竹之胜,东南高士多从之游。朝廷有事郊庙,再起公侍祠,不至。㞦通判温州,从公游天台、雁荡,吴越间荣之。㞦代还,得见。上顾问公,甚厚。以㞦提举浙东西常平,以便其养。㞦复侍公游杭。 始,公自杭致仕,杭人留公不得行。公曰:“六年当复来。”至是适六岁矣。杭人德公,逆者如见父母。以疾还衢,有大星陨焉。二日而公薨,实七年八月癸巳也。 讣闻,天子辍视朝一日,赠太子少师。十二月乙酉,葬于西安莲华山,谥曰清献。公娶徐氏,东头供奉官度之女,封东平郡夫人,先公十年卒。子二人,长曰岏,终杭州於潜县令;次即㞦也,今为尚书考功员外郎。 公平生不治产业,嫁兄弟之女以十数,皆如己女。在官,为人嫁孤女二十馀人。居乡,葬暴骨及贫无以敛且葬者,施棺给薪,不知其数。少育于长兄振,振既没,思报其德。将迁侍御史,乞不迁,以赠振大理评事。 公为人和易温厚,周旋曲密,谨绳墨,蹈规矩,与人言,如恐伤之。平生不畜声伎,晚岁习为养气安心之术,悠然有高举意。将薨,晨起如平时,㞦侍侧,公与之诀,词色不乱,安坐而终。不知者以为无意于世也。然至论朝廷事,分别邪正,慨然不可夺。宰相韩琦尝称赵公真世人标表,盖以为不可及也。 公为吏,诚心爱人,所至崇学校,礼师儒,民有可与与之,狱有可出出之。 治虔与成都,尤为世所称道。神宗凡拟二郡守,必曰:“昔赵某治此,最得其术。” 冯京相继守成都,事循其旧,亦曰:“赵公所为,不可改也。”要之以惠利为本。 然至于治杭,诛锄强恶,奸民屏迹不敢犯。盖其学道清心遇物,而应有过人者矣。 铭曰: 萧望之为太傅,近古社稷臣,其为冯翊,民未有闻。黄霸为颍川,治行第一,其为丞相,名不迨昔。孰如清献公,无适不宜。邦之司直,民之父师。其在官守,不专于宽,时出猛政,严而不残。其在言责,不专于直,为国爱人,掩其疵疾。 盖东郭顺子之清,孟献子之贤,郑子产之政,晋叔向之言,公兼而有之,不几于全乎!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