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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公弼传


  公讳希亮,字公弼,姓陈氏,眉之青神人。其先京兆人也,唐广明中始迁于眉。曾祖延禄,祖琼,父显忠,皆不仕。

  公幼孤,好学。年十六,将从师。其兄难之,使治息钱三十余万。公悉召取钱者,焚其券而去。学成,乃召其兄之子庸、谕使学,遂与俱中天圣八年进士第。

  里人表其闾曰三隽坊。

  始为长沙县。浮屠有海印国师者,交通权贵人,肆为奸利,人莫敢正视。公捕寘诸法,一县大耸。

  去为雩都。老吏曾腆侮法粥狱,以公少年易之。公视事之日,首得其重罪,腆扣头出血,愿自新。公戒而舍之。会公筑县学,腆以家财助官,悉遣子弟入学,卒为善吏,而子弟有登进士第者。巫觋岁敛民财祭鬼,谓之春斋,否则有火灾。

  民讹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,公禁之,民不敢犯,火亦不作。毁淫祠数百区,勒巫为农者七十余家。及罢去,父老送之出境,遣去,不可,皆泣曰:“公舍我去,绯衣老人复出矣。”

  以母老,乞归蜀。得剑州临津。以母忧去官。服除,为开封府司录。福胜塔火,官欲更造,度用钱三万万。公言陕西方用兵,愿以此馈军,诏罢之。先赵元昊未反,青州民赵禹上书论事,且言元昊必反。宰相以禹为狂言,徙建州,而元昊果反。禹自建州逃还京师,上书自理。宰相怒,下禹开封府狱。公言禹可赏,不可罪。与宰相争不已,上卒用公言。以禹为徐州推官。且欲以公为御史。会外戚沈氏子以奸盗杀人事下狱,未服。公一问得其情,惊仆立死,沈氏诉之。诏御史劾公及诸掾史。公曰:“杀此贼者,独我耳。”遂自引罪坐废。

  期年,盗起京西,杀守令,富丞相荐公可用。起知房州。州素无兵备,民凛凛欲亡去。公以牢城卒杂山河户得数百人,日夜部勒,声振山南。民恃以安,盗不敢入境。而殿侍雷甲以兵百余人,逐盗致竹山,甲不能戢士,所至为暴。或告有大盗入境且及门,公自勒兵阻水拒之。身居前行,命士持满无得发。士皆植立如偶人,甲射之不动,乃下马拜,请死,曰:“初不知公官军也。”吏士请斩甲以徇。公不可,独治为暴者十余人,劳其余而遣之,使甲以捕盗自赎。

  时剧贼党军子方张,转运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。德赟既失党军子,则以兵围竹山民贼所尝舍者曰向氏,杀其父子三人,枭首南阳市,曰:“此党军子也。”

  公察其冤,下德赟狱。未服,而党军子获于商州。诏赐向氏帛,复其家,流德赟通州。

  或言华阴人张元走夏州,为元昊谋臣,诏徙其族百余口于房,讥察出入,饥寒且死。公曰:“元事虚实不可知。使诚有之,为国者终不顾家,徒坚其为贼耳。

  此又皆其疏属,无罪。”乃密以闻,诏释之。老幼哭庭下,曰:“今当还故乡,然奈何去父母乎?”至今,张氏画像祠焉。

  代还,执政欲以为大理少卿。公曰:“法吏守文非所愿,愿得一郡以自效。”

  乃以为宿州。州跨汴为桥,水与桥争,率常坏舟。公始作飞桥,无柱,至今沿汴皆飞桥。

  移滑州,奏事殿上,仁宗皇帝劳之曰:“知卿疾恶,无惩沈氏子事。”未行,诏提举河北便籴。都转运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损物价。已而瓘除龙图阁学士、知开封府,公乞廷辩。既对,上直公,夺瓘职知越州。且欲用公。公言臣与转运使不和,不得为无罪。力请还滑。会河溢鱼池埽,且决。公发禁兵捍之,庐于所当决。

  吏民涕泣更谏,公坚卧不动,水亦渐去。人比之王尊。是岁盗起宛句,执濮州通判井渊。上以为忧,问执政可用者?未及对。上曰:“吾得之矣。”乃以公为曹州。不逾月,悉禽其党。

  淮南饥,安抚、转运使皆言寿春守王正民不任职,正民坐免。诏公乘传往代之。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,凡十三万石,谓之折役米。米翔贵,民益饥。公至则除之,且表其事。旁郡皆得除。又言正民无罪。职事办治。诏复以正民为鄂州,徙知庐州。

  虎翼军士屯寿春者以谋反诛,而迁其余不反者数百人于庐。士方自疑不安。

  一日,有窃入府舍将为不利者。公笑曰:“此必醉耳。”贷而流之,尽以其余给左右使令,且以守仓库。人为公惧,公益亲信之。士皆指心,誓为公死。

  提点刑狱江东,又移河北,入为开封府判官,改判三司户部勾院,又兼开拆司。荥州煮盐凡十八井,岁久渐竭,而有司责课如初。民破产籍没者三百一十五家。公为言,还其所籍,岁蠲三十余万斤。三司簿书不治,其滞留者,自天禧以来,朱帐六百有四,明道以来,生事二百一十二万。公日夜课吏,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。

  会接伴契丹使还,自请补外。乃以为京西转运使。石塘河役兵叛,其首周元,自称大王,震动汝、洛间。公闻之,即日轻骑出按。吏请以兵从,公不许。贼见公轻出,意色闲和,不能测,则相与列诉道周。公徐问其所苦,命一老兵押之,曰:“以是付叶县,听吾命。”既至,令曰:“汝已自首,皆无罪。然必有首谋者。”众不敢隐,乃斩元以徇,而流军校一人,其余悉遣赴役如初。

  迁京东转运使。维州参军王康赴官,道博平。博平大猾有号截道虎者,欧康及其女几死,吏不敢问。博平隶河北。公移捕甚急,卒流之海岛,而劾吏故纵,坐免者数人。山东群盗,为之屏息。徐州守陈昭素以酷闻,民不堪命,他使者不敢按。公发其事,徐人至今德之。

  移知凤翔。仓粟支十二年,主者以腐败为忧。岁饥,公发十二万石以贷。有司忧恐,公以身任之。是岁大熟,以新易陈,官民皆便之。于阗使者入朝,过秦州,经略使以客礼享之。使者骄甚,留月余,坏传舍什物无数,其徒入市掠饮食,人户昼闭。公闻之,谓其僚曰:“吾尝主契丹使,得其情,虏人初不敢暴横,皆译者教之。吾痛绳以法,译者惧,则虏不敢动矣,况此小国乎!”乃使教练使持符告译者曰:“入吾境,有秋毫不如法,吾且斩若。取军令状以还。”使者亦素闻公威名,至则罗拜庭下,公命坐两廊饮食之,护出诸境,无一人哗者。始,州郡以酒相饷,例皆私有之,而法不可。公以遗游士之贫者,既而曰:“此亦私也。”

  以家财偿之。且上书自劾,求去不已。坐是分司西京。

  未几,致仕卒,享年六十四,仕至太常少卿,赠工部侍郎。娶程氏。子四人:忱,今为度支郎中;恪,卒于滑州推宫;恂,今为大理寺丞;慥,未仕。公善著书,尤长于《易》,有集十卷,《制器尚象论》十二篇,《辨钩隐图》五十四篇。

  为人清劲寡欲。长不逾中人,面瘦黑。目光如冰,平生不假人以色,自王公贵人,皆严惮之。见义勇发,不计祸福,必极其志而后已。所至奸民猾吏,易心改行,不改者必诛,然实出于仁恕,故严而不残。以教学养士为急,轻财好施,笃于恩义。少与蜀人宋辅游,辅卒于京师,母老子少,公养其母终身,而以女妻其孤端平,使与诸子游学,卒与忱同登进士第。当荫补子弟,辄先其族人,卒不及其子慥。

  公于轼之先君子,为丈人行。而轼官于风翔,实从公二年。方是时,年少气盛,愚不更事,屡与公争议,至形于言色,已而悔之。窃尝以为古之遗直,而恨其不甚用,无大功名,独当时士大夫能言其所为。公没十有四年,故人长老日以衰少,恐遂就湮没,欲私记其行事,而恨不能详,得范景仁所为公墓志,又以所闻见补之,为公传。轼平生不为行状墓碑,而独为此文,后有君子得以考览焉。

  赞曰:闻之诸公长者,陈公弼面目严冷,语言确讱,好面折人。士大夫相与燕游,闻公弼至,则语笑寡味,饮酒不乐,坐人稍稍引去。其天资如此。然所立有绝人者。谏大夫郑昌有言:“山有猛兽,藜藿为之不采。”淮南王谋反,论公孙丞相若发蒙耳,所惮独汲黯。使公弼端委立于朝,其威折冲于千里之外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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