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苏轼 > 苏轼公文集 | 上页 下页 |
缴词头奏状六首·沈起 |
|
元祐元年三月二十二日,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。今月二十二日,准刑房送到词头一道,三省同奉圣旨沈起与叙朝散郎监岳庙者。右臣伏见熙宁以来,王安石用事,始求边功,构隙四夷。王韶以熙河进,章惇以五溪用,熊本以泸夷奋,沈起、刘彝闻而效之,结怨交蛮,兵连祸结,死者数十万人,苏缄一家,坐受屠灭。至今二广创痍未复,先帝始欲戮此二人,以谢天下。而王安石等曲加庇护,得全首领,已为至幸。元丰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圣旨,沈起所犯深重,永不叙用,天下传诵,以为至当。此乃先帝不刊之语,非今日陛下以即位之恩所得赦也。 沈起与彝,各负天下生灵数十万性命,虽废锢终身,犹未塞责。近者只因稍用刘彝,起不自量,辄敢披诉,妄以罪衅并归于彝,攀援把持,期于必得。臣谓安南之役,起实造端,而彝继之。法有首从。而彝吏干学术,犹有可取。如起人材猥下,素行憸险。庆州兵叛,起守永兴,流言始闻,被甲乘城,惊动三辅,几致大变。所至治状,人以为笑。知杭州日,措置尤为乖方,致灾伤之民,死倍他郡。 与张靓等违法燕饮交私,靡所不至。朝廷用彝,既不允公议,而况于起,万无可赦之理。今以一朝散郎监岳庙,诚不足计较,窃哀先帝至明至当不刊之语,轻就改易,诚不忍下笔草词,遂使四方群小,阴相庆幸,吕惠卿、沈括之流,亦有可起之渐,为害不细。伏望圣明深念先帝永不叙用之诏,未可改易,而数十万人性命之冤,亦未可忽忘。明诏有司,今后有敢为起等辈乞叙用者,坐之。所有告词,臣未敢撰。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