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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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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坡尺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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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孙子发二首之二
郡中诸公,未能一一奉状,因见,各为致意。过真定,见杨采朝议。此人有实学隐德,河朔似此者,以一二数矣。其子迪简亦善吏,轼已举之矣。欲告提刑大夫来年一京削,敢烦子发为道此恳,或持此简呈宪使,又幸。一起写书十六七封,不能复谨,勿罪!勿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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