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涑水记闻 | 上页 下页
三〇一


  先是,诏周后柴氏,每遇亲郊,听奏补一人充班行。至是,或上言:“皇嗣未生,盖以国家未如古礼封二王后。”嘉祐四年四月癸酉,诏:“择柴氏族人最长一人除京官,已在班行则换文资,仍封崇义公,于河南府、郑州境内与应入差遣,更给公田十顷。其周室陵庙,委之管勾,岁时祭享。如至知州资序,即与他处差遣,更取以次近亲袭爵受官承替。”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