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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


  宋静曰:“景祐五年御试进士,上以时议之故,密诏陈博古、韩氏四子及两家门下士范镇、家静试卷皆不考。考官奏:“镇、静实有文,久在场屋有名声,非附两家之势得之。”乃听考而降其等级。故事,省元及第未有在第二甲者,虽近下犹升之,省元及第二甲自镇始。镇字景仁,成都人,与兄鎡皆以辞赋著名。自吴育、欧阳修为省元,殿前唱第过三人,则疾声自言。镇独默然,时人以是贤之。静,字子镇,眉州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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