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司马光
>
温公日记
|
上页
下页
六三
乙巳,太常少卿祝咨、都官员外郎删定编敕王庭筠并判刑部。庭筠资序至浅,王安石超用之,众心不服。东、西审官院、流内铨、三班院,各置主簿。
梦远书城(
guxuo.com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