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邵博 > 邵氏闻见后录 | 上页 下页 |
五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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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友周全伯丧嫡母,次所生母死,疑其为服为位。全伯,程伊川子婿,伊川尚不能决,先人问之司马文正公。曰: “某承问:有人居嫡母之丧,而所生母卒,疑其所以为服及为位之礼。按《杂记》云:‘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麻易之。’又云‘有父之丧,如未没丧而母死,其除父之丧也,服其除服,卒事及丧服。虽诸父昆弟之丧,如当父之丧,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,皆服其除丧之服,卒事反丧服’。是先有丧而重有丧者,皆当别为服也。又曾子问曰:‘并有丧,如之何?何先何后?‘孔子曰:‘其葬也,先轻而后重;其奠及虞,先重而后轻。’此谓遭丧同月者也。今之律令,嫡继慈养与母同例,皆应服齐衰三年。子之于母,嫡庶虽殊,情无厚薄,固当同服。而《丧服小记》云:‘妾祔于妾祖姑。’盖妾与女君尊卑殊绝,设位于他所可也。礼者大事,先贤不敢轻议,况如某者,讵敢辄以许人,姑据所闻以报,尚裁为幸。” 子谓文正公之于礼,可以为后世法矣,故表出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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