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邵博 > 邵氏闻见后录 | 上页 下页 |
一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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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中,将修东华门。太史言:“太岁在东,不可犯。” 仁皇帝批其奏曰:“东家之西,乃西家之东。西家之东,乃东家之西。太岁果何在?其兴工勿忌。” 仁皇帝以嘉祐七年十二月丙申幸天章阁,召两府、两制、台谏等观三朝御书。置酒赋诗于群玉殿。庚子,再幸天章阁,召两府以下观瑞物十三种。一、瑞石,文曰“赵二十一帝”;二、瑞石,文曰“真君王万岁”;三、瑞木,曰“大运宋”,隐起成文;四、七星珠;五、金山,重二十余斤;六、丹砂山,重十余斤;七、马蹄金;八、软石;九、白石乳花;十、瑞木,左右异色;十一、瑞竹,一节有二弦并生其中;十二、龙卵,有紫斑而小;十三、凤卵,色白而大。观太宗真宗御集,面书飞白,命翰林学士王珪题姓名遍赐之。又幸群玉殿置酒作乐,亲谕以前日之燕草创,故再为之,无惜尽醉。独召宰相韩琦至榻前,酌鹿胎酒一大杯,琦一举而尽。各以金盘贮香药,分赐之。明年三月,帝升遐。故韩琦《哀册文》云:“因惊前会之非常,似与群臣而叙别”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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