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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顺理妻徐氏墓志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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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旌表节妇从祖祖母徐氏墓志铭 万历三十四年,巡按御史杨廷筠言:常熟县故民钱顺理妻徐氏,寡居苦节五十余年,乡老列其状,按验不妄,请得旌表门闾,如会典。礼部复核以闻,制曰可。三十六年四月,符下所司行事,旌其门于所居之虞山里。是年十月某日,节妇卒,享年七十。崇祯十二年十二月,葬于顶山,祔其夫之兆。 初,我曾王父赠郎中府君,讳某,娶赵太宜人,生五子,长为我祖侍郎府君,讳某;次为我叔祖宪副府君,讳某。而节妇之夫讳顺理者,其叔子也。节妇,故工部侍郎讳恪之孙女,积习礼教,嶷然殊异。年十九归于我,未期岁而夫卒,遂以死自誓。越三载,父母微风之曰:“夫死而无子,则奈何?”节妇曰:“忍死以待应为后者。”曰:“待之而不得,则奈何?”节妇曰:“待之而不得,我则死之;待之而得不得未可知,而或有异图也,我则亟死之。”父母知其志决,乃不敢复言。又十四年,宪副府君生中子世显,出后节妇。节妇抱世显于襁葆。世显夭,复抱其子谦贞。今谦贞实克葬节妇。 呜呼艰哉!我曾王父闺门之教,肃若朝典。节妇虽寡,视涤濯,羞腆洗,劳以待旦,靡敢后焉。当是时,昼哭不敢,而况于夜乎?曾王父没,依宪副府君以老。又岂知其子之无年乎?夫死而嗣子未生,毁容截发,茕茕顾影,十四年之内,皆死日也。子死而藐孤未立,单妻稚子,再世一息,十余年之内,又皆死日也。守节五十年而旌,旌未逾年而殁。五十余年之内,节妇之为生日者无几。节妇之所为,方诸凡为节者极难耳。节妇长身竦肩,面如削瓜,䦱门与宗人言,音节琅琅,听之者皆曰:“丈夫也。”晚而好浮屠法,长斋礼佛。遇内外亲疏,皆有恩纪。谦益之娶妇也,为纳采焉。其没也,群从皆有分,曰:“吾先姑之后也。”其敬顺惇睦知道理如此。铭曰: 曲房幽室,白昼寒灯。五十余年,节妇不生。 乌头绰楔,漆书青史。后千斯年,节妇不死。 顶山之巅,墓木有拱。堂堂白日,照此孤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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