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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孺人墓志铭


  新安之富家行贾,多在武林,其丈夫十九居外,买田宅,置家室,治生产,与其家等,其习俗然也。于是商山吴长公讳某,娶于毕,无子;复娶仇于武林,已又助之以蒋以孙,蒋与孙皆抱子矣。孙之子次公讳某,娶于黄,举二子,毕母得晨夕弄孙自娱。而三母之在武林者,莫适为妇也。次公游吴门,闻汤氏女贤,不肯配凡儿,遂委禽焉。既馈而专家政,内庀甘旨,外应宾客,专柔共勤,无不顺适,为三姑之妇,交口而称之,皆曰:“事我者,当如此也。”次公病革,孺人吁天请代,若病狂易。次公忽冯而语曰:“我以某日死,若亦从我去矣。”仇母号曰:“若孺子何?”张目曰:“若是,则期以三年。”俄而凶问至。

  后三年崇祯戊辰十二月,孺人果卒,享年三十。孺人生三子,长维祺,次维藩、维则,皆为诸生。维藩后孺人十年卒。孺人教其子有仪法,维祺、维则皆束修好古,有闻于时。将归孺人之丧于新安,厝于山东之月角,而谒余为之铭。

  余闻诸縠梁子曰:“人之于天也,以道受命;于人也,以言受命。”范武子以谓臣子受君父之命,妇受夫之命也。太史公论妃匹子姓,而归本于孔子之罕言。通幽明,识性命,则益难言之矣。孺人之贤也,而助薖氏之簉,《诗》所咏实命不同者乎?次公之冯而语也,以言受命也。妇之受夫命,侔于天矣。君臣之际,何独不然?有子而贤,又能谒文以示永久,斯所谓成子姓而要其终者欤?方诸《日月》《苤苡》之诗,其又可胜叹哉?葬以崇祯辛巳十二月朔,余之叙而铭也,惟十月朔。铭曰:

  吴门生,武林死。葬新安,返宅里。
  风萧萧,旌靡靡。魂摇摇,渡黟水。
  天星回,月角起。欣乐康,承灵祉。
  述墓文,讯女史。夫人兮,有美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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