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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韩诗外传


  《韩诗外传》曰:“韶用干戚,非至乐也。舜兼二女,非达礼也。封黄帝之子十九,非法义也。往田号泣,未尽命也。”

  日休曰:“甚哉!韩诗之文,悖夫大教。夫尧舜之世,但务以道化天下,天下嘻嘻如一家室。其化虽至,其制未备,岂可罪以越礼哉?如以韶用干戚非至乐,则颛顼之八风,高辛之六筮,不可作矣。如以舜兼二女非达礼也,则尧之世其礼未定,不当责也又宜矣。以封黄帝之子非法义也,则丹朱商君无封邑,是庶人也。《传》曰:‘贤者子孙必有土。’又曰: ‘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。’夫贤者与公侯,其子孙尚不废,况有熊氏道冠于五帝,化施于千世哉?如以往田号泣未尽命也,则舜之孝,匪天也,其谁知之?不号泣,则吾恐舜之命不及于尧用。呜呼!韩氏之书,抑百家崇吾道至矣。夫是者,吾将阙然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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