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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阳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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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阳修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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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丁宝臣状
〈嘉祐四年〉
右臣窃见太常丞、湖州监酒务丁宝臣,前任知端州日,因遭侬智高事停官,叙理监当。方智高攻劫岭南,州县例以素无备御,官吏各至奔逃。如闻当时独宝臣曾捉得智高探事人,便行斩决,及曾斗敌。朝廷以其如此,故他人皆夺两官,独宝臣只夺一官,以此见其比众人情理之轻。臣伏见宝臣履行清纯,颇有官业。惟海贼遽至,力屈致败,出于不幸。今者伏遇傧矶魃猓欲望圣慈特与不候监当满任,牵复官资,就移一亲民差遣。如后犯入己赃,臣甘当同罪。谨具奏闻,伏候敕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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