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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正民等磨勘改官制


  殿中丞王正民、大理寺丞朱景阳陈侁等磨勘改官制

  敕具官王正民等:审官之法,三岁一迁。惟无过焉,乃得会课。尔等服于官政,以莅吾民。奉法守职,积劳岁月。膺兹叙进,此乃常科。勉尔之为,以期懋赏。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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