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欧阳修 > 欧阳修文集 | 上页 下页
湘潭县修药师院佛殿记


  〈景祐三年〉

  湘潭县药师院新修佛殿者,县民李迁之所为也。迁之贾江湖,岁一贾,其入数千万。迁之谋曰:夫民,力役以生者也,用力劳者其得厚,用力偷者其得薄。以其得之丰约,必视其用力之多少而必当,然后各食其力而无惭焉。士非我匹,若工农则吾等也。夫琢磨煎炼,调筋柔革,此工之尽力也;斤斸锄夷,畎亩树艺,此农之尽力也,然其所食皆不过其劳。今我则不然,徒幸物之废兴而上下其价,权时轻重而操其奇赢。游嬉以浮于江湖,用力至逸以安,而得则过之,我有惭于彼焉。凡诚我契而不我欺,平我斗斛权衡而不我逾,出入关市而不我虞,我何能焉,是皆在上而为政者有以庇我也。何以报焉?闻浮屠之为善,其法曰:“有能舍己之有以崇饰尊严,我则能阴相之,凡有所欲,皆如志。”乃曰:盍用我之有所得,于此施以报焉,且为善也。于是得此寺废殿而新之,又如其法,作释迦佛、十八罗汉塑像皆备。凡用钱二十万,自景祐二年十二月癸酉讫三年二月甲寅以成。

  其秋,会予赴夷陵,自真州假其舟行。次浔阳,见买一石,砻而载于舟,问其所欲用之,因具言其所为,且曰欲归而记其始造岁月也。视其色,若欲得予记而不敢言也。因善其以贾为生,而能知夫力少而得厚以为幸,又知在上者庇己而思有以报,顾其所为之心又趋为善,皆可喜也,乃为之作记。问其寺始造之由及其岁月,皆不能道也。九月十六日记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