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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复墓志铭


 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〈嘉祐二年〉

  先生讳复,字明复,姓孙氏,晋州平阳人也。少举进士不中,退居泰山之阳,学《春秋》,著《尊王发微》。鲁多学者,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,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。

  先生年逾四十,家贫不娶,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。先生疑焉,介与群弟子进曰:“公卿不下士久矣,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,是高先生之行义也,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。”于是乃许。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,不妄与人,闻先生之风,就见之。介执杖屦侍左右,先生坐则立,升降拜则扶之,及其往谢也亦然。鲁人既素高此两人,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,莫不叹嗟之,而李丞相、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。其后介为学官,语于朝曰:“先生非隐者也,欲仕而未得其方也。”

  庆历二年,枢密副使范仲淹、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,召拜校书郎、国子监直讲。尝召见迩英阁说诗,将以为侍讲,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,遂止。七年,徐州人孔直温双狂谋捕治,索其家得诗,有先生姓名,坐贬监虔州商税,徙泗州,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,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,通判陵州。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,孙某行为世法,经为人师,不宜弃之远方,乃复为国子监直讲。

  居三岁,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,以疾卒于家,享年六十有六,官至殿中丞。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,天子临幸,赐以绯衣银鱼。及闻其丧,恻然,予其家钱十万,而公卿大夫、朋友、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,赙治其丧。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,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之北扈原。

  先生治《春秋》,不惑传注,不为曲说以乱经。其言简易,明于诸侯大夫功罪,以考时之盛衰,而推见王道之治乱,得于经之本义为多。方其病时,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,选书吏,给纸笔,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,录之藏于秘阁。先生一子大年,尚幼。铭曰:

  圣人既殁经更焚,逃藏脱乱仅《传》存。众说乘之汩其原,怪迂百出杂伪真。后生牵卑习前闻,有欲患之寡攻群。往往止燎以膏薪,有勇夫子辟浮云。刮磨蔽蚀相吐吞,日月卒复光破昏。博哉功利无穷垠,有考其不在斯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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