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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后或问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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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者曰:“子不能绝其所生,见于《经》,见于《通礼》,见于《五服》之图,见于律,见于令,其文则明矣。其所以不绝之意如之何?” 曰:“圣人以人情而制礼者也。” 问者曰:“事有不能两得,势有不能两遂,为子于此,则不得为子于彼,此岂非人情乎?” 曰:“是众人之论也,是不知仁义者也。圣人之于人情也,一本于仁义,故能两得而两遂。此所以异乎众人而为圣人也,所以贵乎圣人而为众人法也。父子之道正也,所谓天性之至者,仁之道也。为人后者权也,权而适宜者,义之制也。恩莫重于所生,义莫重于所后,仁与义二者常相为用,而未尝相害也。故人情莫厚于其亲,抑而降其外物者,迫于大义也;降而不绝于其心者,存乎至仁也。抑而降,则仁不害乎义;降而不绝,则义不害乎仁。此圣人能以仁义而相为用也。彼众人者不然也,其为言曰‘不两得’者,是仁则不义,义则不仁矣。夫所谓仁义者,果若是乎?故曰不知仁义者,众人也。呜呼!圣人之以人情而制礼也,顺适其性而为之节文尔。有所强焉不为也,有所拂焉不为也,况欲反而易之,其可得乎?今谓为人后者,必绝其所生之爱,岂止强其所难而拂其欲也,是直欲反其天性而易之,曰‘尔所厚者为我绝之,易尔之厚于彼者,一以厚于此’,是其可以强乎?夫父母犹天地,其大恩至爱无以加者,以其生我也。今苟以为人后之故,一旦反视若未尝生我者,其绝之固已甚矣。使其真绝之欤,是非人情也;迫于义而绝之欤,则是仁义者教人为伪也。是故圣人知其无一可也。以谓进承人之重而不害于仁,退得申其恩而不害于义,又全其天性而使不陷于为伪,惟降而不绝,则无一不可矣,可谓曲尽矣。夫惟仁义能曲尽人情,而善养人之天性,以济于人事,无所不可也。故知义可以为人后,而不知仁不绝其亲者,众人之偏见也。知仁义相为用,以曲尽人情,而善养人之天性,使不入于伪,惟达于礼者可以得圣人之深意也。” 问者曰:“为人后而有天下者,不绝其所生,则将干乎大统,奈何?” 曰:“降则不能干矣。自汉以来,为人后而有天下者,尊其所生多矣,何尝干于大统?使汉宣、哀不立庙京师以乱昭穆,则其于大统,亦何所干乎?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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