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柳宗元 > 柳宗元论说集 | 上页 下页 |
咸宜 |
|
兴王之臣,多起污贱,人曰“幸也”;亡主之臣,多死寇盗,人曰“祸也”。予咸宜之。当两汉氏之始,屠贩徒隶出以为公侯卿相,无他焉,被固公侯卿相器也。遭时之非是以诎,独其始之不幸,非遭高、光而以为幸也。汉晋之末,公侯卿相劫戮困俄伏墙壁间以死,无他焉,彼固劫戮困饿器也。遭时之非是以出,独其始之幸,非遭卓、曜而后为祸也。彼困于昏乱,伏志气,屈身体,以下奴虏,平难泽物之德不施于人,一得适其傃,其进晚尔,而人犹幸之。彼伸于昏乱,抗志气,肆身体,以傲豪杰,残民兴乱之伎行于天下,一得适其傃,其死后耳,而人犹祸之。悲夫!予是以咸宜之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