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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余牧等会禀奉驳饬令英夷照式具结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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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己亥九月廿一日) 查阅抄录札稿,甚为明晰。“弯刺船主、货主,岂非亦英国之人”,此二语最为破的,但必须一力坚持此意,万不可再有二三,乃为尽心无忝。如禀内所述夷人口称,二月中即奉传谕具结一节,查彼时该夷本具夷字结稿,若非委员松劲,该夷何敢收回?近日业经本大臣查知原稿,译出汉文,众皆寓目,尚可复踵前辙乎?又据称尖沙嘴货船集议签名,不令一船私自具结,更堪骇异。 天朝法度森严,本大臣肃将天威而来,若号令所出,伊等皆可集议抗违,本大臣只得待罪阙廷,尚复何颜驻此?设使伊等议定必要再卖鸦片,亦遂莫可如何乎?先前无此集议,尚可格外通融,今既据禀前情,万勿游移两可。此等奸夷聚抗,意欲任其所为,速须严行驱逐,不许逗留。我天朝四夷咸宾,并不少此英吉利一国,与其仍留鸩毒,何如断绝通商。 若本大臣不能令其具结,竟听贸易,则直夷人之不如,不敢再言国事。所有在事印委人员。愿与本大臣同心,则此后定以取结为事,不结不已。如其知难而退,则亦听之。毋得信恫吓之词,生模棱之见,致干失机误事重咎。慎之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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