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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新安县禀义律回复盗案免勘由


  (己亥八月)

  查义律前在该县舟次呈递说帖,据报英夷三板在洋被盗杀掠,虽已料为捏词抵制,惟案关命盗,天朝官员必要秉公勘办。是以于该县报勘禀内,即经批示在案。兹据续禀,屡谕义律开出事主姓名,交出受伤夷入送验,并令引勘失事处所。而伊覆称伤已医愈,毋庸开名,亦毋庸验勘等语。再三开导,仍以此词回复。是前报之为谎捏,确然无疑。且原报称系七月十五夜,英夷九名驾坐三板,由澳开行,于十六夜在洋被盗。

  今核澳门同知暨香山协等节次禀报,凡出澳之英夷某名,在某船寄住,逐名皆有下落,是并无一被盗之人,无怪乎该夷之不能开出事主姓名也。第夷情狡猾性成,前已递有说帖,今则仅以口传,仍恐后来反复,仰再饬令引水传谕义律,另行具呈存案,以免借口无凭,事后复生枝节。是所至嘱。并候抚部院督部堂提督批示,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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