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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玄宗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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贬韦坚并免从坐诏
《书》曰:“无总货宝,生生自庸。”《传》曰:“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”则古先哲王,不闻好货,垂以明戒,无易纪律。然法贵变通,罚宜平典,罪止其恶,过从宽宥,庶乎有劝,冀乎有惩。韦坚是司潭漕,妄事兴易,饷遗朝廷,计其积赃,数目甚广。朕以衣冠之士,岂往求之,而奸回之人,是为抑与。韦坚已别有处分,所司一切不问。咸令自新,冀有廉隅,成予德化,各思变节,无贰过焉。宣示中外,知朕此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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