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李隆基
>
唐玄宗文集
|
上页
下页
禁殡葬违法诏
如闻百官及庶人家,殡葬颇违古则,无复哀戚,递相夸尚。富者逾于礼法,贫者殚其资产,无益于死,徒损于生,伤风败化,斯斁尤甚。自今已后,送终之仪,一依令式。至坟墓所,仍不得聚饮肉食,宜令所繇,严加禁断。更有违者,科违敕罪。
梦远书城(
guxuo.com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