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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奏事仍进先状诏


  君臣之间,不当有隐,敷纳之事,必在无私。比年百司及诸使奏陈,皆侍仗下,颇乖公道,须有革正。自今已后,非灼然秘密不合彰露者,并令封状奏。如文书浩大事理交杂者,仍进先状,其史官自依旧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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