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李渔
>
闲情偶记·饮馔部
|
上页
下页
鸡
鸡亦有功之物,而不讳其死者,以功较牛、犬为稍杀。天之晓也,报亦明,不报亦明,不似畎亩、盗贼,非牛不耕,非犬之吠则不觉也。然较鹅鸭二物,则淮阴羞伍绛、灌矣。烹饪之刑,似宜稍宽于鹅鸭。卵之有雄者弗食,重不至斤外者弗食,即不能寿之,亦不当过夭之耳。
梦远书城(
guxuo.com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