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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泉亭记


  昔司马氏有廉臣焉,曰吴君隐之。出刺广州,过贪泉而饮之,赋诗曰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。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,而后世之称廉者,亦必曰吴刺史焉。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,名其亭曰饮泉,慕刺史也。而宪副之廉,卒与刺史相先后。至正十四年,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“饮泉亭”三字征予言。

  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,或病其为矫,心甚不以为然。夫君子以身立教,有可以植正道、遏邪说、正人心、扬公论,皆当见而为之,又何可病而讥之哉?人命之修短系乎天,不可以力争也,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。人心之贪与廉,自我作之,岂外物所能易哉!向使有泉焉,曰饮之者死,我乃奋其不畏之气,冒而饮之。死非我能夺也,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,是矫也,是无益而沽名也,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。大丈夫之心,仁以充之,礼以立之。驱之以刀剑,而不为不义屈;临之以汤火,而不为不义动。

  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而移哉!人之好利与好名,皆蛊于物者也。有一焉,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。若刺史,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。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,故饮之以示人,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,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,不得以借口而分其罪。夫是之谓植正道、遏邪说、正人心、扬公论,真足以启愚而立懦,其功不在伯夷、叔齐下矣。番禺在岭峤外,去天子最远,故吏于其地者,得以逞其贪。贪相承,习为故。民无所归咎,而以泉当之,怨而激者之云也。刺史此行,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,而泉亦得以雪其冤。夫民,天民也;泉,天物也。一刺史得其人,而民与物皆受其赐。呜呼伟哉!

  以时尚气节,敢直言,见贪夫疾之如仇,故凡有禄位者,多不与相得。予甚敬其有祖风也,是为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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