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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项羽十罪


  (四年冬十月)

  (羽下梁地十余城,闻海春侯破,乃引兵还。汉军方围钟离眜于荥阳东,闻羽至,尽走险阻。羽亦军广武,与汉相守。丁壮苦军旅,老弱罢转饷。汉王、羽相与临广武之间而语。羽欲与汉王独身挑战,汉王数羽曰:)

  吾始与羽俱受命怀王曰:“先定关中者王之。”羽负约,王我于蜀汉,罪一也。
  羽矫杀卿子冠军,自尊,罪二也。
  羽当以救赵还报,而擅劫诸侯兵入关,罪三也。
  怀王约入秦无暴掠,羽烧秦宫室,掘始皇帝冢,收私其财,罪四也。
  又强杀秦降王子婴,罪五也。
  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,王其将,罪六也。
  皆王诸将善地,而徙逐故主,令臣下争叛逆,罪七也。
  出逐义帝彭城,自都之,夺韩王地,并王梁楚,多自与,罪八也。
  使人阴杀义帝江南,罪九也。
  夫为人臣而杀其已降,为政不平,主约不信,天下所不容,大逆无道,罪十也。
  ——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,使刑余罪人击公,何苦乃与公挑战。

  (《汉书·高帝纪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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