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滦阳续录 | 上页 下页 |
三二 |
|
谓无神仙,或云遇之;谓有神仙,又不恒遇。刘向、葛洪、陶弘景以来,记神仙之书,不啻百家;所记神仙之名姓,不啻千人。然后世皆不复言及。后世所遇,又自有后世之神仙。岂保固精气,虽得久延,而究亦终归迁化耶?又神仙清静,方士幻化,本各自一途。诸书所记,凡幻化者皆曰神仙,殊为无别。 有王媪者,房山人,家在深山,尝告先母张太夫人曰:“山有道人,年约六七十,居一小庵,拾山果为粮,掬泉而饮,日夜击木鱼诵经,从未一至人家。有就其庵与语者,不甚酬答,馈遗亦不受。王媪之侄佣于外,一夕,归省母,过其庵前。道人大骇曰:‘夜深虎出,尔安得行!须我送尔往。’乃琅琅击木鱼前导。未半里,果一虎突出。道人以身障之,虎自去,道人不别亦自去。后忽失所在。” 此或似仙欤? 从叔梅庵公言:“尝见有人使童子登三层明楼上(北方以覆瓦者为暗楼,上层作雉堞形以备御寇者为明楼。),以手招之,翩然而下,一无所损。又以铜盂投溪中,呼之,徐徐自浮出。” 此皆方士禁制之术,非神仙也。 舅氏张公健亭言:“砖河农家,牧数牛于野,忽一时皆暴死。有道士过之,曰:‘此非真死,为妖鬼所摄耳。急灌以吾药,使脏腑勿坏,吾为尔劾治,召其魂。’因延至家,禹步作法。约半刻,牛果皆蹶然起。留之饭,不顾而去。有知其事者曰:‘此先以毒草置草中,后以药解之耳。不肯受谢,示不图财,为再来荧惑地也。吾在山东,见此人行此术矣。’此语一传,道士遂不复至。” 是方士之中,又有真伪,何概曰神仙哉!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