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槐西杂志 | 上页 下页 |
五七 |
|
李庆子言,山东民家有狐,居其屋数世矣。不见其形,亦不闻其语,或夜有火烛盗贼,则击扉撼窗,使主人知觉而已。屋或漏损,则有银钱铿然坠几上,即为修葺。计所给恒浮所费十之二,若相酬者。岁时,必有小馈遗置窗外。或以食物答之,置其窗下,转瞬即不见矣。从不出嬲人,儿童或反嬲之,戏以瓦砾掷窗内,仍自窗还掷出。或欲观其掷出,投之不已,亦掷出不已,终不怒也。一日,忽檐际语曰:“君虽农家,而子孝弟友,妇姑娣姒皆婉顺,恒为善神所护,故久住君家避雷劫。今大劫已过,敬谢主人,吾去矣。” 自此遂绝。从来狐居人家,无如是之谨饬者,其有得于老氏“和光”之旨欤!卒以谨饬自全,不遭劾治之祸,其所见加人一等矣。 |
梦远书城(guxuo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