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滦阳消夏录 | 上页 下页 |
二七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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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八九岁时,在从舅实斋安公家,闻苏丈东皋言,交河某令蚀官帑数千,使其奴赍还。奴半途以黄河覆舟报,阴遣其重台携归。重台又窃以北上,行至兖州,为盗所劫杀。从舅咋舌曰:“可畏哉!此人之所为,而鬼神之所为也。夫鬼神岂必白昼现形,左悬业镜,右持冥籍,指挥众生,轮回六道,而后见善恶之报哉?此足当森罗铁榜矣。” 苏丈曰:“令不窃赀,何至为奴干没?奴不干没,何至为重台效尤?重台不效尤,何至为盗屠掠?此仍人之所为,非鬼神之所为也。如公所言是,令当受报,故遣奴窃赀;奴当受报,故遣重台效尤;重台当受报,故遣盗屠掠。鬼神既遣之报,人又从而报之,不已颠乎?” 从舅曰:“此公无碍之辩才,非正理也。然存公之说,亦足于相随波靡之中,劝人以自立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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