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滦阳消夏录 | 上页 下页 |
一一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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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传某公奉使归,驻节馆舍。时庭菊盛开,徘徊花下,见小童隐映疏竹间,年可十四五,端丽温雅,如靓妆女子。问知为居停主人子,呼与语,甚慧黠。取一扇赠之,流目送盼,意似相就。某公亦爱其秀颖,与流连软语,适左右皆不在,童即跪引其裾,曰:“公如不弃,即不敢欺公。父陷冤狱,得公一语可活。公肯援手,当不惜此身。” 方探袖出讼牒,忽暴风冲击,窗扉六扇皆洞开,几为驺从所窥。心知有异,急挥之去,曰:“俟夕徐议。” 即草草命驾行。后廉知为土豪杀人狱,急不得解,赂胥吏引某公馆其家,阴市娈童,伪为其子。又赂左右,得至前为秦弱兰之计,不虞冤魄之示变也。裘文达公尝曰:“此公偶尔多事,几为所中。士大夫一言一动,不可不慎。使尔时面如包孝肃,亦何隙可乘?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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