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滦阳消夏录 | 上页 下页 |
六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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屠者许方,尝担酒二罂夜行,倦息大树下。月明如昼,远闻呜呜声,一鬼自丛墓中出,形状可怖。乃避入树后,持担以自卫。鬼至罂前,跃舞大喜,遽开饮。尽一罂,尚欲开其第二罂,缄甫半启,已颓然倒矣。许恨甚,且视之似无他技,突举担击之,如中虚空,因连与痛击,渐纵驰委地,化浓烟一聚。恐其变幻,更捶百余,其烟平铺地面,渐散渐开,痕如淡墨,如轻谷,渐愈散愈薄,以至于无。盖已澌灭矣。余谓:“鬼,人之余气也。气以渐而消,故《左传》称新鬼大,故鬼小。世有见鬼者,而不闻见羲轩以上鬼,消已尽也。酒散气者也,故医家行血发汗、开郁驱寒之药,皆治以酒。此鬼以仅存之气,而散以满罂之酒,盛阳鼓荡,蒸铄微阴,其消尽也固宜。是澌灭于醉,非澌灭于棰也。” 闻是事时,有戒酒者曰:“鬼善幻,以酒之故,至卧而受捶;鬼本人所畏,以酒之故,反为人所困,沉湎者念哉。” 有耽酒者曰:“鬼虽无形而有知,犹未免乎喜怒哀乐之心,今冥然醉卧,消归乌有,反其真矣。” 酒中之趣,莫深于是。佛氏以涅瘤为极乐,营营者恶乎知之。《庄子》所谓此亦一是非,彼亦一是非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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