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纪昀 > 滦阳消夏录 | 上页 下页 |
二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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戏术皆手法捷耳。然亦实有搬运术。忆小时在外祖雪峰先生家,一术士置杯酒于案,举掌扪之,杯陷入案中,口与案平,然扪案不见杯底。少选取出,案如故。此或障目法也。又举鱼脍一巨碗,抛掷空中不见,令其取回,则曰:“不能矣。在书室画厨夹屉中,公等自取耳。” 时以宾从杂沓,书室多古器,已严扃。且夹屉高仅二寸,碗高三四寸许,断不可入。疑其妄,姑呼钥启视,则碗置案上,换贮佛手五。原贮佛手之盘,乃换贮鱼脍,藏夹屉中,是非搬运术乎?理所必无,事所或有,类如此。然实亦理之所有。狐怪山魈,盗取人物,不为异;能劾禁狐怪山魈者,亦不为异;既能劾禁,即可以役使,既能盗取人物,即可以代人取物,夫又何异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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