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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季南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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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绮参丁魁楚
十二月十八日,侍御李绮参丁魁楚十大罪:欺君、误国、玩兵、害民、败群、乱常、罔神、蔑誓并且丧身、辱祖;若不改轍,覆亡立俟。面帝朗诵;魁楚亦引罪,上慰谕。明日奉旨:“李绮降三级,调外用。”绮宵夜入廉州府,以家眷在此也。
(绮,松江华亭人。崇祯庚辰进士,广东提学副使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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