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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酉四月纪


  初一癸丑朔,颁各官新印。王永吉报大清兵已过河,自归德以达象山共八百里,无一兵防,扬、泗、邳、徐势同鼎沸;命史可法驰扼徐、泗。黔兵杀掠徽境,徽人汪爵率众御之,杀其凶者数人,诏擒爵抵罪;御史黄耳鼎请赦,不允。詹有桓混入宫门秽言辱骂:着杖一百。

  初二(甲寅),罢练河屯兵太监高起潜。湖抚何腾蛟请解任;不允。

  初三(乙卯),马士英告退;慰留之。

  初四(丙辰),遣内官守十三门,禁各官家眷不许出京城。徐元爵嗣魏公。惠安伯张养志论选郎陆康稷贪污;诏勿问。御史毕十臣言:“孟夏享太庙,文武班陪祀寥寥”;命戒其后。左良玉兵陷九江府,寻死,其子梦庚自称“留后”;命阮大铖、刘孔昭率师出御。

  初五(丁巳),左梦庚兵陷建德。追恤三案诸臣刘廷元等二十人,并复原官,仍各荫赠有差。

  初六(戊午),左梦庚兵陷彭泽。梁云构、李乔皆兵部左侍郎。逮前巡抚陈潜夫于家。

  初七(己未),左梦庚兵陷东流,京师戒严;以公侯分守长安等门及都城十三门,征靖南、广昌、东平镇兵入卫,命史可法至江北调度。祁逢吉总督仓场侍郎;王骥加侍郎,仍巡抚。周宗文光禄少卿、刘呈瑞御史。兵科钱某奏:警报日至,刘泽清、刘良佐退兵近郊。镇兵避大清南迁,占夺民房民物。

  初八(庚申),马士英自出五十金,委黄金种招募健卒;即以同知补用。马士英荐白衣李毓新知兵,即补职方主事。卫胤文以紧急辞任。

  初九(辛酉),决从逆贼臣光时亨、周钟、武愫于市,周镳、雷演祥勒令自尽;余尽革职放还。路振飞自明守淮有功,朱国弼复论之;有旨慰国弼、责振飞。王时敏起太常少卿。李沾请听民搬运柴米入京。大清兵自归德分道:一趋亳州、一趋砀山、徐州;总兵李成栋奔扬州。

  初十(壬戌),御史何某请禁四六文章、坊间社草。封常澄为襄王,命居汀州。都督黄斌卿等与左兵战于铜陵之灰河败之,明日复沈其船三千艘;命劳诸将银币。

  十一(癸亥),马士英奏大清兵与西寇并急,请征皖饷。户部奏催各府兵练饷。

  十二(甲子),户部请催徽、宁等府预征来年之银。刘泽清陈文武考察旧例不许借题罗织,驱除异己。皇亲黄九鼎言皇亲满街作横,请查核之。

  十三(乙丑),左梦庚陷安庆。大清兵取泗州。

  十四(丙寅),大清兵渡淮,史可法退保扬州。刘良佐提兵入卫。

  十五(丁卯),太监屈尚忠奏催大礼措办;着部火速那借。马士英言开洋之船,每只或二百、三百金,设太监给批放行;于崇明等处起税,如临清关例。选淑女于元晖殿。潞王在杭州,上书请僻静一郡。

  十八(庚午),王永吉改总河兼督淮、安、凤、庐,钱继登兼抚扬州,田仰撤回另用,卫胤文事定再定议。浙按柯伦束装赴任,着门军放行。太仆丞张如惠丁忧,着留其携赀充饷。左梦庚兵至池州;诏暴良玉罪状。

  十九(辛未),大清兵围扬州。范凤翌光禄少卿、黄国琦试兵科。御史刘某奏缉奸严密,丁役四出扰害。命申绍芳亲至浙直催饷。德清县大荒之后,一县民逃亡殆尽;实征三万三千两,着有司那借。

  二十(壬申),命参政马鸣霆驻江阴、副使印司奇往京、杨文骢专监镇军;凡逃军南渡,用炮打回,不许过江一步。王永吉奏弃徐万分可惜,乞敕刘泽清固守淮安,勿托勤王移镇。命差风力科臣督催《江南赋役全书》。令廪生输银准贡。高起潜言闯贼尾后、我兵击前,左党穷蹙,自当授首,不烦过虑。前山东提学翁鸿业之子求父褒恤;下部察议。(国亡后鸿业尚存,逾年乃殁。)

  二十一(癸酉),刘泽清大掠淮安,席卷辎重西奔。

  二十二(甲戌),刘泽清南奔,大清兵渡淮。

  二十五(丁丑),大清兵攻陷扬州,督师史可法死之;知府任民育、知县周志畏等不屈死,总兵刘肇基战死,原任兵部侍郎张伯鲸、都督兵部右侍郎卫胤文、监纪主事何刚先后殉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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