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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岳贡


  方岳贡,字禹畛,湖广谷城人。

  崇祯辛未进士,官大学士。先在松江为知府,有能声,以戴罪征逋,延至十三年庚辰,无级可镌。闰正月征下狱,素走声气,故朝中争讼其清。擢为山东漕运副使。

  十六年九月,骤升左副都御史。岳贡上言四事,清言路以收人心,定推迁以养廉耻,责吏治于荒残,储将才于部伍。上是之。旋秉衡轴,功名损于治郡。京抄云:夹献银四千两、布四百疋,尚拷不止,乃献下江南策。方公颇自好,必不至此,疑出仇口。云间何刚等辨揭,谓公屡自缢不死,贼骑拥去逼降,公不屈,詈不已,遂极拷掠,凡二日夜,搜寓所仅得布袍五袭,犀带一围,钦赐元宝二锭,贼大诧。曰:阁老何一贫至此?于是,独不释公,继而李贼问夹者何人?贼党指公名。李曰:方某清官,安得有金银,始得释。公见东宫恸哭。东宫曰:先生救我。公曰:臣当忍死以拥殿下。贼怒。于是格不得通。及四月十三日,贼忽拥太子出都。十七喧传太子坠马死。公抚膺大叫,遂勺水不进。

  二十六日整衣冠绝吭而死。又似有意为方公周旋。蜀人吴邦荣《国变录》注夹二夹,完赃三千两,不死留用。他单又有注同陈演戮死者,均不可信。意受刑之后,耻为贼用,而自引决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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